便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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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須知
- 1. 結婚五十週年以上得申請題詞;且經題頒者,同一總統任內不予再頒。
- 2. 相關規定,請詳閱本府《總統題詞核發要點》。
- 3. 請以線上申請(需上傳載有結婚記事之戶籍資料或相關證明文件),或下載申請表(DOC、ODT)填妥後併同前述證明文件影本,傳真或郵寄本府(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辦理。
- 4. 如有申請之相關疑問,請洽詢:02-2311-3731分機6208~6216(共9線)、傳真:02-2351-5249。
申請須知
- 1. 壽星年齡需年滿八十歲,且經題頒者,同一任總統任內不予再頒。
- 2. 請於活動日期至少5日前(不含例假日)以線上申請(需上傳壽星身分證正、反兩面),或下載申請表(DOC、ODT)填妥後併同身分證影印本,傳真或郵寄至本府(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辦理。
- 3. 申請相關規定,請詳閱本府《總統題詞核發要點》。
- 4. 如有申請之相關疑問,請洽詢:02-2311-3731分機6208~6216(共9線)、傳真:02-2351-5249。
申請須知
- 1. 申請資格:已立案登記且無應行補正事項之寺廟。
- 2. 請備妥寺廟登記證、建築執照或使用執照影本等證明文件,以線上申請(需上傳附件)或下載申請表(DOC、ODT)填妥後併同附件寄至本府(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辦理。
- 3. 相關規定,請詳閱本府《總統題詞核發要點》。
- 4. 如有申請之相關疑問,請洽詢:02-2311-3731分機6208~6216(共9線)、傳真:02-2351-5249。
申請須知
- 1. 機關團體舉行整十週年慶集會,出版專刊得請頒題詞。
- 2. 請於活動日或出刊日10天前(不含例假日)申請,並請備妥「團體立案證書」及「負責人當選證明書」等相關資料,以線上申請(需上傳附件),或下載申請表(DOC、ODT)填妥後併同附件寄至本府(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辦理。
- 3. 申請相關規定,請詳閱本府《總統題詞核發要點》。
- 4. 如有申請之相關疑問,請洽詢:02-2311-3731分機6208~6216(共9線)、傳真:02-2351-5249。
申請須知
- 1. 70歲以上國人(逝者),得申請輓額。(79歲以下為粉紅色輓額,80歲以上為紅色輓額)。
- 2. 實體輓額請於公祭日4天前,電子輓額則於公祭日3天前(皆不含例假日)提出線上申請(需上傳訃聞),或下載申請表(DOC、ODT)填妥後併同訃聞正本或影本,傳真或郵寄至本府(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辦理。
- 3. 申請相關規定,請詳閱本府《總統題詞核發要點》。
- 4. 如有申請之相關疑問,請洽詢:02-2311-3731分機6208~6216(共9線)、傳真:02-2351-5249。
- 5. 有關電子輓額預覽,請於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