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總統府
組織與職掌
- 一、總統依據憲法行使職權,設總統府。
- 二、總統府置秘書長1人,特任,承總統之命,綜理總統府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置副秘書長2人,其中1人特任,另1人職務比照簡任第14職等,襄助秘書長處理事務。
- 三、總統府依組織法設有第一局、第二局、第三局、機要室、侍衛室、公共事務室、人事處、主計處、政風處及法規委員會等單位。
- 四、中央研究院及國史館隸屬於總統府。
- 第一局
第一局職掌
- 關於公布法律、發布命令之擬議事項。
- 關於文武官員之任免事項。
- 關於立法院行使任命同意權之提名作業事項。
- 關於五院及省、市政府之公文簽辦事項。
- 關於外交函電之翻譯、簽辦事項。
- 關於政情之摘報事項。
- 其他交辦事項。
- 第二局
第二局職掌
- 關於授予榮典事項。
- 關於璽、印典守事項。
- 關於印信、勳章製發事項。
- 關於公文收發、分配、繕校及會議紀錄、檔案管理事項。
- 關於機要電訊之規劃、管理事項。
- 關於資訊業務之規劃、推動、管理、維護事項。
- 關於公報之編印、發行事項。
- 其他交辦事項。
- 第三局
第三局職掌
- 關於典禮事項。
- 關於交際事項。
- 關於事務管理事項。
- 關於交通管理事項。
- 關於出納事項。
- 其他交辦事項。
- 機要室
機要室職掌
- 掌理總統、副總統機要事項。
- 侍衛室
侍衛室職掌
- 掌理有關侍衛、警衛事項。
- 公共
事務室公共事務室職掌- 關於政策宣導及闡釋事項。
- 關於新聞聯繫及發布事項。
- 關於輿情蒐集及反映事項。
- 關於民眾陳情之處理事項。
- 其他交辦事項。
- 人事處
人事處職掌
-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 主計處
主計處職掌
- 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 政風處
政風處職掌
- 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 法規
委員會法規委員會職掌- 辦理法制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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