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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團體申請總統、副總統題詞

線上申請須知

  • 機關團體舉行整十週年慶集會,出版專刊得請頒題詞。
  • 請於活動日期10天前(不含例假日)申請,並請上傳立案證書及負責人當選證明書。
  • 申請相關規定,請詳閱本府《總統題詞核發要點》
  • 如有申請之相關疑問,請洽詢:02-2311-3731分機6208~6216(共9線)、傳真:02-2351-5249。
申請 題詞
機關/團體資料

立案證書上傳
最大上傳檔案大小:4MB;檔案格式限:JPG、PNG
負責人當選證明書上傳
最大上傳檔案大小:4MB;檔案格式限:JPG、PNG
題詞寄送
申請者
驗證碼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708151645 & 201708151645.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