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務
申請總統、副總統結婚賀電
線上申請須知
- 一. 國人文定、結婚、歸寧者得申請總統、副總統賀電。
- 二. 請於活動日期至少5日前(不含例假日)申請,並上傳喜帖、已填妥之結婚書約等證明文件圖片檔。
- 三. 申請相關規定,請詳閱本府《總統題詞核發要點》。
- 四. 如有申請之相關疑問,請洽詢:02-2311-3731分機6208~6216(共9線)、傳真:02-2351-5249。
申請步驟
- 01填寫表單並送出申請
- 02登入您所填寫的電子信箱
- 03開啟系統所寄送之確認信「總統府申請通知」
- 04點選確認信中的確認連結
- 05完成確認(系統發送確認完成信函)
- 06您所申請之案件進入處理程序
結婚賀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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