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便民服務

申請總統、副總統結婚賀電

線上申請須知

  • 一. 國人文定、結婚、歸寧者得申請總統、副總統賀電。
  • 二. 請於活動日期至少5日前(不含例假日)申請,並上傳喜帖、已填妥之結婚書約等證明文件圖片檔。
  • 三. 申請相關規定,請詳閱本府《總統題詞核發要點》
  • 四. 如有申請之相關疑問,請洽詢:02-2311-3731分機6208~6216(共9線)、傳真:02-2351-5249。
申請步驟
  • 01填寫表單並送出申請
  • 02登入您所填寫的電子信箱
  • 03開啟系統所寄送之確認信「總統府申請通知」
  • 04點選確認信中的確認連結
  • 05完成確認(系統發送確認完成信函)
  • 06您所申請之案件進入處理程序
結婚賀電

新人資料

(必填)結婚日期
(必填)新人
(必填) 新 人

將檔案拖曳至此 或 點擊上傳

最大上傳檔案大小:4MB;檔案格式限:JPG、JPEG、PNG、PDF

結婚賀電寄送

(必填)聯絡電話或手機

(必填)寄送地址

申請者

(必填)聯絡電話或手機
驗證碼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