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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公布法律、預決算、條約

中華民國100年12月7日總統令:

茲修正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之二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十三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四條及第九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藥事法第十九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公布之。

中華民國100年11月30日總統令:

茲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公布之。

茲刪除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並修正第三十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八條之一及第二十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茲將「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名稱修正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並修正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強迫入學條例第八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九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六條之一、第十條之一及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七條、第九條及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五條條文;並修正第三條至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公布之。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3日總統令:

茲增訂行政訴訟法第三條之一、第九十八條之七、第一百零四條之一、第一百十四條之一、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第一百七十八條之一、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第二百三十六條之一、第二百三十六條之二、第三章章名、第二百三十七條之一至第二百三十七條之九及第二百五十六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二百五十二條條文;並修正第四條至第六條、第八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三條、第七十五條、第七十六條、第二編編名、第一章章名、第一百零六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十三條、第一百十四條、第一百二十條、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百八十三條至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九條、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七條、第二百十九條、第二章章名、第二百二十九條、第二百三十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百四十四條、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百六十九條、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三百條及第三百零五條至第三百零七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行政訴訟法施行法,公布之。

茲修正法院組織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三十二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行政法院組織法第十條之一及第十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條文及附表一、附表二、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五條及第十八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六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三十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茲刪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八條、第八十九條及第九十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六十五條、第八十五條之三及第八十七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稅捐稽徵法第一條之一、第六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茲制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公布之。

茲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七條條文,公布之。

茲刪除國家安全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並修正第六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保全業法第十條之一、第十三條及第十六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六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一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第七十四條及第八十八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公平交易法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行政罰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公布之。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4日總統令:

茲制定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公布之。

茲制定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公布之。

茲修正僑務委員會組織法,公布之。

茲制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公布之。

茲制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組織法,公布之。

茲制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組織法,公布之。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4日總統令:

茲修正外交部組織法,公布之。

茲制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組織法,公布之。

茲制定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組織法,公布之。

中華民國100年11月9日總統令:

茲增訂銀行法第十二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十二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職業訓練法第四條之一、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三十一條之二、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三十九條之一及第三十九條之二條文;刪除第五節節名、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三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並修正第三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二十條、第六章章名、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五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國民體育法第十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教育基本法第八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茲制定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公布之。

茲增訂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二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五條條文;並修正第四條、第七條至第九條、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公布之。

中華民國100年7月20日總統令:

茲依中華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公布中華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中華民國100年7月6日總統令:

茲制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公布之。

茲將「冤獄賠償法」名稱修正為「刑事補償法」;並修正全文,公布之。

茲制定法官法,公布之。

中華民國100年6月29日總統令:

茲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三條、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強制執行法第二十八條之三條文;並修正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七十七條之一、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百二十八條及第一百二十九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停車場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七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公布之。

茲刪除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五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及第十六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一條條文,公布之。

茲制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公布之。

茲修正船員法第五十一條條文,公布之。

茲制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公布之。

茲制定文化部組織法,公布之。

茲制定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組織法,公布之。

茲制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組織法,公布之。

茲制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法,公布之。

茲制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組織法,公布之。

茲修正法務部組織法,公布之。

茲制定客家委員會組織法,公布之。

茲制定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組織法,公布之。

茲制定國立臺灣博物館組織法,公布之。

茲制定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組織法,公布之。

茲制定國立臺灣美術館組織法,公布之。

茲制定國立歷史博物館組織法,公布之。

茲制定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公布之。

茲制定國立國父紀念館組織法,公布之。

茲制定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組織法,公布之。

茲修正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八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保險法第一百六十四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三至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五及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一百六十四條條文;並修正第四節節名、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二、第一百七十七條及第一百七十八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五條之三條文;刪除第十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十條、第十條之一、第十二條及第五十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教育基本法第十條及第十七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商標法,公布之。

茲增訂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七十五條至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八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七條、第九十八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公布之。

茲制定花東地區發展條例,公布之。

茲增訂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三十條條文,公布之。

茲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名稱修正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並修正全文,公布之。

茲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組織法」名稱修正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組織法」;並修正全文,公布之。

茲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組織法」名稱修正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組織法」;並修正全文,公布之。

茲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組織法」名稱修正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組織法」;並修正全文,公布之。

茲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組織法」名稱修正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組織法」;並修正全文,公布之。

茲增訂國民年金法第十三條之一、第十八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二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第二節節名、第三十條至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三條文;並修正第十條、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六十八條、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二、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二百零四條、第二百三十條及第二百六十七條條文,公布之。

  

中華民國100年6月22日總統令:

茲修正技師法,公布之。

茲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公布之。

茲依中華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審查報告(修正本),公布中華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

茲增訂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之三、第十二條之一及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九條及第十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十四條之一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第四章章名、第二十條至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公布之。

中華民國100年6月15日總統令:

茲修正地政士法第三十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不動產估價師法第二十四條條文,公布之。

茲刪除人民團體法第二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並修正第五條、第三十七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公布之。

茲刪除平均地權條例第六條條文;並修正第五十六條及第六十四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農地重劃條例第七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公布之。

茲刪除合作社法第十三條條文;並修正第二十六條及第六十六條條文,公布之。

茲刪除土地法第八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七十五條條文;並修正第三十四條之一及第一百七十二條條文,公布之。

茲刪除土地法施行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呼吸治療師法第二章之一章名、第十六條之一至第十六條之十四、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二十三條之二、第二十四條之一及第二十四條之二條文;刪除第四十條條文;並修正第十四條、第十八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公布之。

中華民國100年6月8日總統令:

茲依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0年度預算案審查報告(修正本),公布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0年度預算。

茲廢止「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組織條例」及「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組織條例」,公布之。

茲刪除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並修正第三十條條文,公布之。

茲制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公布之。

中華民國100年6月1日總統令:

茲修正水利法第九十一條條文,公布之。

中華民國100年5月25日總統令:

茲修正預算法第六十七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依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00年度預算案審查報告(修正本),公布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00年度預算。

茲增訂戶籍法第六十五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三十四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七條、第六十九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行政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七十三條及第二百二十九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決算法第七條條文,公布之。

中華民國100年5月18日總統令:

茲增訂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五條及第七十八條條文,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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