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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總統府的機關首長為總統府秘書長。

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相關之規定:

第九條

總統府置秘書長一人,特任,承總統之命,綜理總統府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

總統府置副秘書長二人,其中一人特任,另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襄助秘書長處理事務。

聯絡單位:人事處第一科

總統府現有遴聘資政及國策顧問詳細名單與相關資訊,請參閱本網站「資政、國策顧問、戰略顧問」單元。

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相關之規定:
第十五條
總統府置資政、國策顧問,由總統遴聘之,均為無給職,聘期不得逾越總統任期,對於國家大計,得向總統提供意見,並備諮詢。前項資政不得逾三十人,國策顧問不得逾九十人。資政、國策顧問之遴聘辦法,由總統府定之。
第十六條
總統府置戰略顧問十五人,上將,由總統任命之,對於戰略及有關國防事項,得向總統提供意見,並備諮詢。

聯絡單位:人事處第一科

總統府職員編制員額401至469人。

聯絡單位:人事處第一科

  • 民眾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請詳閱「總統府檔案閱覽抄錄複製須知」。
  • 欲查詢總統府檔案目錄,請先至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之「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查詢「檔案名稱」及「檔號」後,可以兩種方式辦理:
    • 書面申請:請填具「總統府檔案應用申請書」(DOCODT)並簽名,以郵寄或親送至本府(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辦理。
    • 於本網站辦理線上申請

聯絡單位:第二局第三科

欲查詢總統府檔案目錄,請上網至檔案管理局提供之「檔案管理局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查詢;總統府檔案目錄,95年以前以案件層級顯示,96年起以案卷層級顯示。

聯絡單位:第二局第三科

本府依檔案中央主管機關檔案管理局所定「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收取費用。

聯絡單位:第二局第三科

依「檔案法」第19條規定,本府業務單位於收到檔案應用申請書後,應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以「總統府檔案應用申請審核表」(DOCODT)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如需補正資料,則自申請人補正之日起算。

聯絡單位:第二局第三科

  •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2時至5時。
  • 服務場所:總統府一樓「政府資訊檔案應用閱覽室」(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 進府規定:經核准前來本府應用檔案之民眾,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該份審核表原件,自總統府二號門進入(重慶南路及貴陽街交叉口),由承辦單位人員陪同辦理入府及應用等手續。

聯絡單位:第二局第三科

可循下列任一種方式辦理:

  • 書面檢具相關資料郵寄總統府政風處(地址:10048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 總統府電話:02-23113731轉政風處。
  •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專線0800-286-586。

聯絡單位:政風處第二科

  • 非假日開放參觀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11時30分前入府〉,採直接現場排隊方式參觀,15人(含)以上團體請於3天前以傳真或至本網站預約,本府安排志工導覽參觀。假日開放參觀為每月1次(詳細時間請參閱本網站「參觀時間」單元),無須預約,開放當日設有整點「定時導覽」,如需團體導覽,請事先傳真預約。
  • 民眾於非假日或假日參觀,皆由寶慶路、博愛路口入府,請出示附有照片之身分證件,通過安全檢查後入府參觀。

聯絡單位:第三局第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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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