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八十五年七月四日令:
茲將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最終審定數額表,以歲入歲出決算審定數簡明對照表、歲入來源別決算審定表暨歲出政事別決算審定表公告之。
茲將中央政府興建重大交通建設計畫第二期工程特別決算最終審定數額表,以歲入歲出決算審定數簡明對照表、歲入來源別決算審定表暨歲出政事別決算審定表公告之。
總統民國八十五年六月十四日令:
茲將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以歲入歲出簡明比較分析表暨收支性質及餘絀簡明分析表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五年二月五日令: 茲制定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公布之。
茲修正交通部電信總局組織條例,公布之。
茲制定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公布之。
茲修正電信法,公布之。 茲制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公布之。
茲增訂國家安全法第二條之一及第五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五年元月二十六日令: 茲修正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條例,公布之。
茲制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公布之。
茲將放射性待處理物料管理處組織條例名稱修正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組織條例,並將條文修正,公布之。
茲制定信託法,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五年元月二十四日令:
茲修正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公布之。
茲將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八十五年度預算,以收支餘絀預算表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五年元月十七日令:
鄉鎮市調解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並修正第二條、第三條、第六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公布之。
茲制定營業秘密法,公布之。 茲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公布之。
茲制定中央通訊社設置條例,公布之。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及借款條例刪除第二條;並修正第三條及第九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茲制定公共債務法,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五年元月十五日令:
一、公務員服務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至第十四條之三及第二十二條之一;並修正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公布之。
二、茲制定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五年元月十日令:
茲制定動物防疫檢疫法,公布之。
茲修正商港法第十二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組織條例,公布之。
茲修正銓敘部組織法,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五年元月三日令:
茲制定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組織條例,公布之。
茲修正國立歷史博物館組織條例,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令:
茲將中央警官學校組織條例名稱修正為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並將條文修正,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四年十一月八日令:
茲制定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條例,公布之。
茲制定勞工保險局組織條例,公布之。
茲修正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專科學校法第三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四年十月二十日令:
茲修正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一條及第五條條文,公布之。
刑事訴訟法增訂第四百四十九條之一;並修正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三百七十三條、第三百七十六條、第四百四十九條、第四百五十一條及第四百五十四條條文,公布之。
茲制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組織條例,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