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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任免官員

中華民國103年7月31日總統令:    

特任張博雅為監察院第五屆監察委員並為院長,孫大川為 監察院第五屆監察委員並為副院長,江綺雯、章仁香、高鳳仙、 江明蒼、方萬富、林雅鋒、楊美鈴、李月德、劉德勳、陳慶財、陳小紅、蔡培村、包宗和、尹祚芊、仉桂美、王美玉為監察院第五屆監察委員。

任期均自中華民國103年8月1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

中華民國103年7月31日總統令:

特派何寄澎為103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103年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升資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03年7月30日總統令:

國防大學校長陸軍二級上將邱國正,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副司令陸軍中將鄭德美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陸軍中將鄭德美晉任為陸軍二級上將。

特任陸軍二級上將邱國正為國防部副部長,陸軍二級上將鄭德美為國防大學校長。

此令均自中華民國103年8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3年7月30日總統令:

特任吳思華為教育部部長。

中華民國103年7月29日總統令:

勞動部部長潘世偉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103年7月29日總統令: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吳永乾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任命朱蓓蕾、林恆志為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103年8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3年7月29日總統令: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建良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3年8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3年7月18日總統令:

特派張明珠為10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第二次食品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03年7月17日總統令:

考試院第十一屆考試委員胡幼圃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3年8月1日生效。

教育部部長蔣偉寧、教育部政務次長黃碧端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103年7月10日總統令:

特派伍錦霖為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03年7月8日總統令:

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玉振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103年7月1日總統令: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蕭高彥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3年7月1日生效。

任命余小云為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103年7月1日總統令:

特任許俊逸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103年6月27日總統令:

特任伍錦霖為考試院第十二屆院長,高永光為考試院第十二屆副院長,何寄澎、李選、張明珠、陳皎眉、趙麗雲、蔡良文、詹中原、浦忠成、黃錦堂、王亞男、張素瓊、馮正民、蕭全政、周志龍、黃婷婷、周萬來、謝秀能、周玉山、楊雅惠為考試院第十二屆考試委員。

任期均自中華民國103年9月1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止。

中華民國103年6月23日總統令:

兼任亞洲開發銀行及中美洲銀行理事彭淮南、兼任亞洲開發銀行及中美洲銀行副理事吳當傑,免除兼職。

特派張盛和兼任亞洲開發銀行及中美洲銀行理事、嚴宗大兼任亞洲開發銀行及中美洲銀行副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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