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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任免官員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1日總統令:

行政院政務委員蔣丙煌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蔣丙煌為衛生福利部部長。

中華民國103年10月16日總統令:

特派林永樂為中華民國慶賀先教宗保祿六世列真福品典禮特使。

特派趙麗雲為10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典試委員長。

特派蕭全政為104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助產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104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員考試(舊案補考)典試委員長。

特派馮正民為104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中醫師、營養師、心理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03年10月7日總統令:

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文達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3年10月3日生效。

中華民國103年10月3日總統令: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主任委員李大維、駐澳大利亞大使張小月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特任張小月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主任委員,李大維為駐澳大利亞大使。

中華民國103年9月29日總統令:

任命卓士昭為經濟部政務次長。

中華民國103年9月24日總統令:

任命蔡東杰為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103年9月23日總統令:

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秋興、簡太郎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103年9月16日總統令: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邱華君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3年9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3年9月12日總統令: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蕭全政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3年9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3年8月29日總統令:

特任李繼玄為考試院秘書長,董保城為考選部部長,張哲琛為銓敘部部長,蔡璧煌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

任命邱華君為考選部政務次長,吳聰成為銓敘部政務次長,李嵩賢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103年9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3年8月21日總統令:

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考選部部長董保城,銓敘部部長張哲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蔡璧煌,考選部政務次長李繼玄,銓敘部政務次長吳聰成,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嵩賢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3年9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3年8月21日總統令:

特任陳雄文為勞動部部長

任命陳張培倫Tunkan Tansikian為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103年8月19日總統令: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顯耀已准辭職,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祖嘉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特任林祖嘉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任命施惠芬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思伶為教育部政務次長。

中華民國103年8月14日總統令:

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陳玉梅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3年8月11日生效。

任命信世昌為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中華民國103年8月12日總統令:

經濟部部長張家祝已准辭職,經濟部政務次長杜紫軍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特任杜紫軍為經濟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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