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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任免官員

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總統令:

特任林錫耀為行政院副院長。

特任施俊吉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臺灣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林美珠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張景森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福建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吳宏謀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添枝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特任林萬億、吳政忠、許璋瑤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特任陳美伶為行政院秘書長,童振源為行政院發言人。

特任葉俊榮為內政部部長,李大維為外交部部長,馮世寬為國防部部長,許虞哲為財政部部長,潘文忠為教育部部長,邱太三為法務部部長,李世光為經濟部部長,賀陳旦為交通部部長,郭芳煜為勞動部部長,林奏延為衛生福利部部長,鄭麗君為文化部部長,楊弘敦為科技部部長,曹啟鴻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李應元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張小月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丁克華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李仲威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吳新興為僑務委員會委員長,李翔宙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為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李永得為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朱澤民為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施能傑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林正儀為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謝曉星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特任陸軍二級上將鄭德美為國防部副部長,林正義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任命施克和為行政院副秘書長,花敬群為內政部政務次長,侯清山、吳志中為外交部政務次長,蘇建榮、莊翠雲為財政部政務次長,陳良基、蔡清華為教育部政務次長,陳明堂、邢泰釗為法務部政務次長,沈榮津為經濟部政務次長,王國材為交通部政務次長,廖蕙芳、郭國文為勞動部政務次長,何啟功、呂寶靜為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楊子葆、丁曉菁為文化部政務次長,蔡明祺、裘正健為科技部政務次長,陳吉仲、翁章梁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詹順貴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龔明鑫、曾旭正為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天欽、邱垂正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桂先農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意剛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副署長,田秋堇為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李文忠、劉樹林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汪明輝、伊萬•納威 Iwan Nawi為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楊長鎮為客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顏久榮、高福堯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瑞敏為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蘇俊榮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李靜慧為國立故宮博物院副院長,蔡慧敏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伯璋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署長。

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總統令:

特任蔡宗珍為考選部部長,周弘憲為銓敘部部長,李逸洋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

任命許舒翔為考選部政務次長,林文燦為銓敘部政務次長,郝培芝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總統令:

特任吳釗燮為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

任命陳俊麟、陳文政為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

特任楊國強為國家安全局局長。

任命郭崇信為國家安全局副局長。

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總統令:

特任林碧炤為總統府秘書長,劉建忻為總統府副秘書長。

任命曾厚仁為總統府副秘書長。

特任吳密察為國史館館長。

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總統令:

特任林全為行政院院長。

中華民國105年5月19日總統令:

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總統府副秘書長熊光華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總統府副秘書長蕭旭岑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均自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生效。

中華民國105年5月19日總統令: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何旭苓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5月9日生效。

中華民國105年5月19日總統令:

駐新加坡大使張大同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駐拉脫維亞大使葛光越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105年5月18日總統令:

國家安全局局長楊國強,國家安全局副局長郭崇信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生效。

中華民國105年5月17日總統令:

特派張明珠為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民航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05年5月17日總統令:

國史館館長呂芳上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生效。

中華民國105年5月17日總統令:

行政院副院長杜紫軍,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臺灣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林政則,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蒙藏委員會委員長蔡玉玲,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許俊逸,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福建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林祖嘉,行政院政務委員馮燕、蕭家淇、鐘嘉德,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內政部部長陳威仁,外交部部長林永樂,國防部部長高廣圻,財政部部長張盛和,教育部部長吳思華,法務部部長羅瑩雪,經濟部部長鄧振中,交通部部長陳建宇,勞動部部長陳雄文,衛生福利部部長蔣丙煌,文化部部長洪孟啟,科技部部長徐爵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志清,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夏立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儷玲,僑務委員會委員長陳士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魏國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王崇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董翔龍,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林江義Mayaw‧Dongi,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鍾萬梅,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石素梅,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周源卿,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馮明珠,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副秘書長徐中雄,內政部政務次長陳純敬,外交部政務次長侯清山、令狐榮達,國防部副部長陳永康、陸軍二級上將鄭德美,財政部政務次長吳當傑、張璠,教育部政務次長陳德華、林思伶,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林輝煌,經濟部政務次長卓士昭,交通部政務次長曾大仁,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李玉春,文化部政務次長陳永豐、蔡炳坤,勞動部政務次長郝鳳鳴,科技部政務次長林一平、錢宗良,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萬翔、林桓,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信世昌,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鹿篤瑾,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朱永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符樹強,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副署長尤明錫,國立故宮博物院副院長周筑昆,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施惠芬,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國傳、陳良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文德、黃國青,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顏久榮、鄧民治,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張培倫Tunkan Tansikian,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署長黃三桂,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生效。

中華民國105年5月17日總統令:

行政院院長張善政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生效。

中華民國105年5月16日總統令:

駐日本大使沈斯淳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105年5月16日總統令:

考選部部長邱華君,銓敘部部長張哲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蔡璧煌,考選部政務次長謝連參,銓敘部政務次長吳聰成,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嵩賢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高華柱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趙克達、高振群、劉大年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此令均自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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