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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任免官員

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總統令:

任命賴來焜、桂宏誠、楊子慧、劉如慧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

任期均自中華民國104年8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4年6月22日總統令:

特任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為司法院大法官。

任期均自中華民國104年10月1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止。

中華民國104年6月5日總統令:

特派王亞男為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民航人員、原住民族及稅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04年5月15日總統令:

特派周志龍為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04年5月14日總統令:

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張大同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張大同為駐新加坡大使。

中華民國104年5月8日總統令:

特派周萬來為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典試委員長,李選為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典試委員長。

特派陳皎眉為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04年5月4日總統令:

任命趙克達為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4年5月20日生效。

中華民國104年4月16日總統令:

特派詹中原為104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營養師、心理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04年4月15日總統令:

特派周玉山為104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助產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104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員考試(舊案補考)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04年4月13日總統令:

駐法國大使呂慶龍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陸小榮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陸小榮為駐捷克大使。

中華民國104年3月25日總統令:

特派高永光為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04年3月23日總統令:

任命林桓為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104年3月13日總統令:

特派張素瓊為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4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04年3月4日總統令:

特任陳永康為國防部副部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4年3月4日生效。

中華民國104年3月2日總統令:

特派黃錦堂為10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典試委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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