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5年10月27日總統令:
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賴浩敏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任許宗力為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蔡烱燉為大法官並為副院長。
特任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為司法院大法官。
任期均自中華民國105年11月1日至113年10月31日止。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最高行政法院院長蔡進田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11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4日總統令:
駐印尼大使張良任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國家安全局局長楊國強、國家安全局副局長郭崇信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特任彭勝竹為國家安全局局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10月26日生效。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1日總統令:
特派蔡良文為106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0日總統令:
特任李瑞倉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總統府秘書長林碧炤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10月20日生效。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2日總統令:
特派蕭全政為106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05年10月5日總統令:
第6屆臺灣省諮議會諮議員李佩玲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7月16日生效。
中華民國105年10月4日總統令:
追晉故陸軍中尉施威良為陸軍上尉。
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9月23日生效。
中華民國105年10月3日總統令: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丁克華、副主任委員桂先農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105年9月29日總統令:
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徐國勇為行政院發言人。
中華民國105年9月13日總統令:
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蘇永欽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10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5年9月5日總統令:
追晉故陸軍中尉吳得瑋為陸軍上尉。
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8月18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