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總統令:
茲修正會計師法第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期貨交易法第四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勞動基準法第八十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六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存款保險條例第二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勞動檢查法第二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信託業法第四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票券金融管理法第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二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五條之一條文;刪除第十八條至第二十條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六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非訟事件法第一百零四條條文,公布之。
茲刪除圖書館法第十九條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九條至第十一條、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條文,公布之。
茲依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104年度預算案審查報告(修正本),公布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104年度預算。
茲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刪除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二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十二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三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發展觀光條例第七十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二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條及第六十四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八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第二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之一至第十一條之三、第十二條之一、第十三條之一、第三章之一章名、第三十條之一、第三十條之二及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三條、第十條、第十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八條之一至第三十八條之九條文;並修正第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及第一百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二十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七條之八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儲蓄互助社法第七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二十一條條文;並修正第九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第九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九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營造業法第三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公布之。
茲依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公布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茲依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公布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茲依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案審查報告(修正本),公布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102年度預算。
茲依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2年度預算案審查報告(修正本),公布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2年度預算。
茲依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3年度預算案審查報告(修正本),公布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3年度預算。茲依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03年度預算案審查報告(修正本),公布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03年度預算。
茲依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03年度預算案審查報告(修正本),公布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03年度預算。
茲依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04年度預算案審查報告(修正本),公布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04年度預算。
茲依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4年度預算案審查報告(修正本),公布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4年度預算。
茲依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及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104年度預算案審查報告(修正本),公布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及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104年度預算。
茲增訂飼料管理法第八條之一、第十一條之一、第二十二條之一、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三十二條之一及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三十六條條文;並修正第三條至第五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第四章章名、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二條條文,公布之。
茲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名稱修正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並修正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二十六條之二及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一百零一條條文;並修正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七十條、第七十六條、第八十一條、第九十條至第九十二條、第九十四條、第九十七條、第一百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三條及第一百十八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公布之。
茲增訂民用航空法第九條之一、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一百十二條之八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九條、第十四條、第二十三條之二、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一條之一、第四十三條之二、第七十一條、第九十九條之一、第九十九條之三、第九十九條之五、第一百十一條、第一百十二條、第一百十二條之五、第一百十四條、第一百十九條之一及第一百十九條之二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商業團體法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及第六十四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三十六條之一、第三十六條之二、第五十條之一、第五十八條之一、第六十一條之一及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四條至第六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八條至第五十條、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及第六十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條之一、第十八條之一、第三十九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一、第六十三條之一、第六十六條之二至第六十六條之四及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五條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四條至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至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至第五十七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一條及第七十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刪除銀行法第四十二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十一條、第四十五條之一、第四十七條之一、第六十四條之一、第七十二條之一、第七十二條之二、第七十四條及第七十五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三章之一章名、第二十二條之十二至第二十二條之二十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二條及第二十二條之六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保險法第一百三十八條之四、第一百四十三條之五及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六條文;並修正第八條之一、第二十九條、第六十四條、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百三十條、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百六十七條至第一百六十七條之四、第一百六十八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一條之一及第一百七十八條條文,公布之。
茲制定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公布之。
茲修正公平交易法,公布之。
茲增訂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之一、第六條之二、第二十二條之三至第二十二條之五、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二十三條之二、第三十條之一、第三十三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二條至第六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九條、第四章之一章名、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法院組織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九條、第五十三條、第九十八條、第九十九條條文及第十一條附表,公布之。
茲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證券交易法第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三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二十五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就業保險法第二條及第十九條之二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典試法,公布之。
茲制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公布之。
茲制定海岸管理法,公布之。
茲依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4年度預算案審查報告(修正本),公布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4年度預算。
茲增訂漁業法第六十九條之二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司法院組織法,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