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5年8月18日總統令:
交通部部長並為行政院政務委員郭瑤琪已准辭職,應予免職;交通部政務次長蔡堆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蔡堆為交通部部長並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呂東英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5年8月9日起生效。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偉峰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任命童振源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95年10月1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5年8月8日總統令:
經濟部部長並為行政院政務委員黃營杉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經濟部政務次長陳瑞隆、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施能傑,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特任陳瑞隆為經濟部部長並為行政院政務委員,施能傑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任命劉建忻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美珠為內政部政務次長。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施俊吉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施俊吉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95年8月7日總統令:
任命楊子葆為外交部政務次長。
中華民國95年8月2日總統令:
特派吳容明為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典試委員長。
特派何志欽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5屆委員。
任期自中華民國95年7月3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5年7月27日總統令:
駐多明尼加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馮寄台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內政部政務次長顏萬進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5年7月20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5年7月25日總統令:
特派許慶復為95年第三次至第四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95年7月13日總統令:
任命劉世芳為總統府副秘書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95年7月16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5年7月12日總統令:
任命戴謙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第3屆台灣省諮議會諮議員陳麗貞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95年7月5日總統令:
特派蔡英文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5屆委員並指定為主任委員,劉玉山、李逸洋、黃營杉、郭瑤琪、侯勝茂、蘇嘉全、黃宗樂、李鳳翱、余政經、陳武雄、王令麟、章樂綺、吳忠吉、柴松林、劉靜怡、林誠二、詹森林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5屆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