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5年10月17日總統令:
亞洲開發銀行及中美洲銀行副理事長陳樹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派劉燈城兼任亞洲開發銀行及中美洲銀行副理事。
中華民國95年10月5日總統令:
任命高永光、黃國鐘、廖風德、薛香川、周育仁、朱新民、葛永光、詹中原、張瓊玲、陳其邁、蔡憲浩、張捷隆、羅致政、徐永明、李明峻、黃玉霖、江蓋世、李復甸、胡祖慶、錢林慧君、楊泰順為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95年10月4日總統令: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胡勝正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胡勝正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95年9月26日總統令: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局長李界木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任命黃得瑞為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局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95年9月30日起生效。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紀國鐘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5年9月12日起生效。
令免黃營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5屆委員職務。
特派陳瑞隆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5屆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95年8月8日起生效。
令免郭瑤琪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5屆委員職務。
特派蔡堆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5屆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95年8月18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5年9月22日總統令:
特任翁啟惠為中央研究院第九任院長。
中華民國95年9月14日總統令: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張子敬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任命林達雄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95年9月16日起生效。
特派陳唐山為中華民國慶賀貝里斯獨立25週年紀念特使。
中華民國95年9月11日總統令:
特派伊凡諾幹為9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95年9月8日總統令:
行政院政務委員呂桔誠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5年9月1日起生效。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李英毅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5年9月11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5年9月6日總統令:
追贈故空軍中校周傑偉為空軍上校。
此令准自中華民國95年6月17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5年9月5日總統令:
特派劉武哲為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考試典試委員長。
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蔡明憲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5年8月31日起生效。
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張旭成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任命陳忠信、裘兆琳為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