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7年5月19日總統令: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何美玥,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臺灣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林錫耀,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政務委員劉世芳、劉玉山、林逢慶、黃輝珍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內政部部長李逸洋,國防部部長蔡明憲,教育部部長杜正勝,法務部部長施茂林,經濟部部長陳瑞隆,交通部部長蔡堆,蒙藏委員會委員長許志雄,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張富美,並均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秘書長兼福建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陳景峻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行政院主計處主計長許璋瑤,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周弘憲,行政院新聞局局長謝志偉,行政院衛生署署長侯勝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陳重信,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王進旺,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林曼麗,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明通,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胡鎮埔,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林岱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蘇獻章,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建仁,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施能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蘇嘉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王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盧天麟,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忠和,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李永得,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主任委員林俊義,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內政部政務次長林美珠,外交部政務次長楊子葆,國防部副部長林鎮夷,財政部政務次長李瑞倉,教育部政務次長呂木琳,法務部政務次長郭林勇,經濟部政務次長陳佐鎮,交通部政務次長李進勇,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陳宗文、鄭東興、楊黃美幸,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副局長顏秋來,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王秀紅、陳時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張豐藤,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副署長游乾賜,國立故宮博物院副院長林柏亭,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游盈隆、劉德勳、童振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景森、葉明峯,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楊昭義,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楊弘敦、吳政忠、黃文雄,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俊麟、吳祥榮,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健全、林宗男,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錦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曹愛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森藤、李武雄,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阿棟‧優帕司(Atung Yupas),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高祥、郭正亮,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彭添富,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委員陳建仲,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所屬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局長黃得瑞,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7年5月20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