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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任免官員

中華民國97年10月30日總統令:

特派蔡良文為98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助產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及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第一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97年10月27日總統令:

令免林芳郁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5屆委員職務。

特派葉金川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5屆委員。

任期自中華民國97年9月26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7年10月27日總統令:

特派林雅鋒為98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不含牙醫師、助產師、職能治療師)、中醫師、心理師、營養師考試暨醫師考試分試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97年10月15日總統令:

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空軍二級上將彭進明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空軍中將嚴明晉任為空軍二級上將。

特任空軍二級上將嚴明為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

此令均自中華民國97年10月16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7年10月9日總統令:

特任黃茂榮、陳敏、葉百修、陳春生、陳新民為司法院大法官。

任期均自中華民國97年11月1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

中華民國97年9月26日總統令:

追晉故空軍少校丁世寶為空軍中校。

此令自中華民國97年9月4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7年9月26日總統令:

特派黃俊英為9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97年9月26日總統令:

行政院衛生署署長林芳郁已准辭職,總統府副秘書長葉金川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特任葉金川為行政院衛生署署長。

中華民國97年9月17日總統令:

第4屆臺灣省諮議會諮議員吳修榮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任命李源泉為第4屆臺灣省諮議會諮議員。

任期至中華民國99年12月20日止。

中華民國97年9月15日總統令:

特派賴英照為中華民國慶賀聖克里斯多福獨立25週年紀念日慶祝活動特使。

中華民國97年9月10日總統令:

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7年9月12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7年9月10日總統令:

特派林玉体為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97年9月8日總統令:

司法院大法官彭鳳至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彭鳳至為最高行政法院院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97年9月12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7年9月4日總統令: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良任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張良任為國防部副部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97年9月5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7年9月4日總統令:

亞洲開發銀行及中美洲銀行副理事劉燈城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派曾銘宗兼任亞洲開發銀行及中美洲銀行副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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