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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任免官員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日總統令:

高雄市政府副市長黃俊英,民政局局長謝敏次,財政局局長張繁,教育局局長羅文基,建設局局長黃榮峰,工務局局長陳繼志,社會局局長江綺雯,勞工局局長林渭濱,消防局局長汪修烈,衛生局局長江英隆,環境保護局局長吳明洋,捷運工程局局長周禮良,地政處處長宋清泉,國民住宅處處長藍鴻男,新聞處處長吳建國,兵役處處長劉先皋,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吳英明,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謝今井,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謝介銘,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楊仁煌,公教人力資源發展中心主任陳密桃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任命李登木為高雄市政府副市長,王文正為民政局局長,張繁為財政局局長,李文良為建設局局長,許瑞峰為工務局局長,陳菊為社會局局長,方來進為勞工局局長,張豐藤為環境保護局局長,周禮良為捷運工程局局長,李茂恭為地政處處長,蔣馥全為國民住宅處處長,姚文智為新聞處處長,莊博文為兵役處處長,謝今井為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謝介銘為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林春治為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日總統令:

臺北市政府副市長林嘉誠,秘書長陳哲男,民政局局長李逸洋,財政局局長林全,教育局局長郭生玉,建設局局長林逢慶,交通局局長賀陳旦,工務局局長許瑞峰,社會局局長陳菊,勞工局局長郭吉仁,衛生局局長涂醒哲,環境保護局局長劉世芳,都市發展局局長張景森,消防局局長陳發身,地政處處長許仁舉,國民住宅處處長郭瑤琪,兵役處處長李作復,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富美,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周弘憲,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高正尚,捷運工程局局長林陵三,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局長卓藤,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處長林文淵,公務人員訓練中心主任劉初枝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任命歐晉德為臺北市政府副市長,林正修為民政局局長,李述德為財政局局長,黃榮峰為建設局局長,李鴻基為工務局局長,謝秀芬為社會局局長,鄭村棋為勞工局局長,葉金川為衛生局局長,沈世宏為環境保護局局長,陳威仁為都市發展局局長,張博卿為消防局局長,林陵三為捷運工程局局長,郭瑞華為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局長,宋清泉為地政處處長,郭瑤琪為國民住宅處處長,蔡輝昇為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處長,吳慧美為新聞處處長,黃雲生為兵役處處長,張明珠為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邱聰智為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孔文吉為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顧燕翎為公務人員訓練中心主任。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日總統令:

任命劉富添為駐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考選部部長陳金讓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派陳聽安為八十八年特種考試第一次航海人員、驗船師、第一次船舶電信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十八日總統令:

特任錢復、陳孟鈴、尹士豪、江鵬堅、呂溪木、李友吉、李伸一、林秋山、林時機、林將財、林鉅鋃、柯明謀、馬以工、康寧祥、張富美、張德銘、郭石吉、陳進利、黃守高、黃武次、黃勤鎮、黃煌雄、詹益彰、廖健男、趙昌平、趙榮耀、賴古登美、謝慶輝為監察院第三屆監察委員;並以錢復為院長,陳孟鈴為副院長。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十四日總統令:

法務部政務次長姜豪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總統令: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宋楚瑜、陳水扁、吳敦義因本職異動,均應予免職。

特派趙守博、馬英九、謝長廷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廿四日總統令: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歐晉德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廿四日總統令:

任命陳進興為臺灣省政府民政廳廳長,陳英豪為教育廳廳長,林將財為建設廳廳長,陳武正為交通處處長,許松為地政處處長,王仲超為兵役處處長,黃癸楠為勞工處處長,杜金池為糧食處處長,林宗敏為住宅及都市發展處處長,柯欽郎為消防處處長,張麗堂為物資處處長,謝金汀為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李文來為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生效。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廿四日總統令:

任命林柏榕為第一屆臺灣省諮議會議員並指定為諮議長,全文盛、呂進芳、李明通、李忠憲、林久翔、林仙保、林健治、林敏霖、林錫山、林聰明、邱俊男、邱茂男、柯水源、陳啟吉、陳進祥、陳照郎、陳濬全、張炳文、莊金生、許幸惠、黃正義、楊金木、楊國夫、歐明憲、賴誠吉、謝鈞惠、謝漢津、羅明旭為第一屆臺灣省諮議會議員。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生效。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十八日總統令:

任命江清馦為臺灣省政府委員兼副主席。

任命陳倬民、陳鏡潭、陳志彬、廖了以、童勝男、陳龍吉、陳麗紅為臺灣省政府委員。

任命陳武雄為臺灣省政府秘書長。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生效。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十七日總統令:

特派丁懋時為中華民國慶賀布吉納法索總統就職典禮暨訪問塞內加爾共和國特使。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十一日總統令:

特派柯澤東為八十八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四日總統令:

特派連戰為中華民國慰問中美洲友邦特使。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廿四日總統令: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朱甌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派黃昭元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二日總統令:

駐尼加拉瓜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吳慶堂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任命蔡德三為駐尼加拉瓜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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