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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任免官員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四日總統令:

內政部政務次長楊寶發,外交部政務次長李大維,財政部政務次長顏慶章,教育部政務次長李建興,經濟部政務次長張昌邦,交通部政務次長陳世圯,僑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葛維新、洪冬桂、明鎮華已准辭職,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陳瑩霖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任命楊寶發為內政部政務次長,李大維為外交部政務次長,顏慶章為財政部政務次長,楊國賜為教育部政務次長,曾勇夫為法務部政務次長,張昌邦為經濟部政務次長,陳世圯為交通部政務次長,葛維新、洪冬桂、朱建一為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楊志良為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二日總統令:

任命吳秀光為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十五日生效。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二日總統令:

任命曹壽民為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局長。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十二日生效。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廿九日總統令:

空軍一級上將唐飛已准退伍。

任命李子文為立法院法制局局長,鄧陽僖為預算中心主任,顧敏為國會圖書館館長。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八日總統令:

海軍總司令海軍二級上將伍世文,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海軍二級上將李傑、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兼執行官空軍二級上將夏瀛洲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特任陸軍二級上將陳鎮湘為陸軍總司令,海軍二級上將李傑為海軍總司令。

任命海軍中將苗永慶、空軍中將王漢寧為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一日生效。

任命陸軍中將鄧祖琳為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一日生效。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八日總統令:

國防部副部長陸軍二級上將王文燮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海軍二級上將伍世文為國防部副部長。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一日生效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八日總統令:

特派蔡文斌為八十八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公路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七日總統令:

特派黃石城、蔡明華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七日總統令:

監察院秘書長吳鴻顯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任杜善良為監察院秘書長。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七日總統令:

行政院副院長劉兆玄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內政部部長黃主文、外交部部長胡志強、國防部部長蔣仲苓、財政部部長邱正雄、教育部部長林清江、法務部部長城仲模、經濟部部長王志剛、交通部部長林豐正、蒙藏委員會委員長高孔廉、僑務委員會委員長焦仁和並均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江丙坤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行政院政務委員郭婉容、蔡兆陽、黃大洲、楊世緘、陳健民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特任劉兆玄為行政院副院長。

特任黃主文為內政部部長、胡志強為外交部部長、唐飛為國防部部長、邱正雄為財政部部長、林清江為教育部部長、葉金鳳為法務部部長、王志剛為經濟部部長、林豐正為交通部部長、高孔廉為蒙藏委員會委員長、焦仁和為僑務委員會委員長,並均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特任江丙坤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蔡兆陽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

特任郭婉容、黃大洲、楊世緘、陳健民、吳容明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行政院秘書長張有惠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謝深山為行政院秘書長。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京育,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楊亭雲,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並指定為主任委員劉兆玄,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並指定為主任委員黃主文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特任蘇起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李楨林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特派劉兆玄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並指定為主任委員,黃主文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並指定為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七日總統令:

國防部參謀本部參謀總長空軍一級上將唐飛調任外職,應予免職,並予停役。

陸軍總司令陸軍二級上將湯曜明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陸軍二級上將湯曜明晉任為陸軍一級上將。

特任陸軍一級上將湯曜明為國防部參謀本部參謀總長。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一日生效。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七日總統令: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丁懋時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任殷宗文為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七日總統令:

考試院秘書長吳挽瀾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吳挽瀾為考選部部長。

特任吳鴻顯為考試院秘書長。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六日總統令:

司法院院長施啟揚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任翁岳生為司法院院長,城仲模為司法院副院長。

特任郭光雄、陳英豪、蔡政文為考試院第九屆考試委員。

司法院第六屆大法官翁岳生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黃越欽、賴英照、謝在全為司法院第六屆大法官。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二日總統令:

行政院院長蕭萬長請辭已准,應予免職。

特任蕭萬長為行政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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