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元首接受他國新任大使呈遞到任國書,是一項在形式上及實質上均極為重要的官方儀式,因為新任大使唯有經過此一儀式,才被承認為派遣國政府在接受國的代表。此種儀式的舉行,不僅對新任大使的職權賦予完全承認,也是對其所代表的國家和政府的承認。因此,大使呈遞國書可說是兩國邦交的發軔、延續與加強,其儀節有其象徵上與實質上的雙重意義。新任大使抵臺後,首先向外交部部長遞送到任國書副本,俟安排時間向總統呈遞到任國書正本。
呈遞國書當日由總統府備禮車前往迎接大使。大使搭禮車抵府於正大門下車,進行檢閱樂、儀隊。三軍儀隊一連及軍樂隊一隊由少校儀隊隊長統一指揮,排列於本府正大門前方,表示我國對派遣國之歡迎與重視。大使行至樂、儀隊起始處立定,儀隊敬禮,樂隊奏派遣國國歌。國歌奏畢由外交部禮賓處處長及總統府第三局副局長陪同大使檢閱儀隊,而後由典禮科科長引導大使由總統府正大門進府,上樓赴接待室-臺灣綠廳,第三局局長迎於門口並陪同入室略作休息。
呈遞國書地點在臺灣晴廳,與臺灣綠廳正門相對。總統、總統府秘書長、外交部部長、總統府第三局局長皆至臺灣晴廳就位後,禮賓處處長陪同大使前往臺灣晴廳,行至總統前約六步立定,禮賓處處長、大使向總統行一鞠躬禮,禮賓處處長向總統報告:「00國新任駐華大使00呈遞到任國書。」接著請大使前移三步、以雙手持國書連同象徵兩國友好關係之頌詞面呈總統。
總統接受到任國書及頌詞後,隨即將答詞送交大使並與握手,再請大使就座並交談。總統對大使表示歡迎之意,大使亦會對總統表示將全力促進兩國友好關係。交談畢,總統與大使握別,由武官引導回辦公室。
總統府秘書長、外交部部長、第三局局長等,以香檳酒向大使道賀並合影留念。略事寒暄後,典禮科科長引導大使一行下樓,由總統府正大門出府,大使行至樂、儀隊前時,儀隊敬禮,樂隊奏中華民國國歌。樂止仍由禮賓處處長及第三局副局長陪同大使檢閱樂、儀隊。檢閱完畢,大使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