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總統令

公布法律、預決算、條約

公布法律、預決算、條約
~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

華總一經字第11200103491號


茲修正簡易人壽保險法第七條、第七條之一、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交通部部長 王國材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黃天牧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

華總一經字第11200103501號


茲修正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財政部部長 莊翠雲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00103511號


茲修正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之一、第七十七條之二、第七十七條之四、第七十七條之五、第七十七條之十三、第七十七條之十七至第七十七條之十九、第七十七條之二十二、第八十三條、第九十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五條、第一百十六條及第四百八十六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00103521號


茲修正民事訴訟法施行法[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00103531號


茲修正典試法第三十一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00103541號


茲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十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00103551號


茲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七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00103561號


茲修正審計人員任用條例[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

華總一經字第11220063371號


茲將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最終審定數額表,以歲入歲出決算審定數簡明比較表、審定後收支簡明比較分析表、融資調度決算審定表、營業基金損益計算審定數額綜計表、非營業特種基金收支餘絀審定數額綜計表─作業基金、非營業特種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審定數額綜計表─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及資本計畫基金公告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註:附

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部分[pdf]

壹、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歲入歲出決算審定數簡明比較表

貳、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定後收支簡明比較分析表

參、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融資調度決算審定表

肆、中華民國110年度營業基金損益計算審定數額綜計表(基金別)

伍、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收支餘絀審定數額綜計表-作業基金(基金別)

陸、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審定數額綜計表-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及資本計畫基金(基金別)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8月16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20043031號


茲公布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pdf]及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政府移交受刑人條約[pdf],均自中華民國112年7月22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8月16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69311號


茲刪除外役監條例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四條、第六條、第十一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法務部部長 蔡清祥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8月16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69321號


茲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教育部部長 潘文忠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8月16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69331號


茲修正性騷擾防治法[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衛生福利部部長 薛瑞元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8月16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69341號


茲將「性別工作平等法」名稱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並增訂第十三條之一、第三十二條之一至第三十二條之三、第三十八條之二至第三十八條之四及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二條、第五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之一及第四十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勞動部部長 許銘春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7月5日

華總一經字第11200056581號


茲依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公布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註:附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上[pdf]、下冊[pdf]

第6 頁 共141頁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