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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授與榮典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五日總統令:

茲授予樞機主教兼宏都拉斯德古西加巴大主教奧司卡.安德烈斯.羅德里格斯.馬拉迪亞加大綬景星勳章。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三十一日總統令:

茲授予查德共和國駐華特命全權大使沙林.阿布達拉曼.達哈大綬景星勳章。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明令褒揚張學良先生,褒揚令全文為:

東北耆宿張學良,早預戎行,勇略聿昭,英雋秀發,蜚聲於時。民國十七年臨危授命,主政東北,懷民族大義,秉愛國志節,勇拒日人威逼利誘,毅然宣布易幟,擁護中央,促成統一,奠定訓政時期建設根基。旋於中原大戰期間,通電支持國民政府,調停各方,止息戰禍,厥功至偉。綜其生平,愛國情殷,慷慨貞固;淡泊恬靜,壽登期頤。遽聞殂謝,悼惜良深,應予明令褒揚,以示政府篤念耆賢之至意。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明令褒揚秀蓮文教基金會創辦人施陳秀蓮女士,褒揚令全文為:

秀蓮文教基金會創辦人施陳秀蓮女士,懿德賢淑,志節堅貞。早年含辛茹苦,守寡哺孤,教子有方,群流共仰。長子施振榮現任總統府國策顧問、宏碁集團董事長,經營貿遷,創辦實業,致力國家工商發展,促進社會經濟繁榮,福國利民,譽滿宗邦。復成立秀蓮文教基金會,推廣群我倫理,尤具熱忱。先後榮獲全國模範母親、第一屆中華民國社會運動和風獎、世界和平婦女會模範三代同堂家庭表揚等多項殊榮,盛譽揚輝,楷模昭代。茲聞殂謝,曷勝軫念,應予明令褒揚,以彰馨德。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十二日總統令:

茲授予瓜地馬拉共和國駐華特命全權大使朱利歐.羅伯特.巴羅莫.席爾瓦大綬景星勳章。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五日總統令:

茲授予簡欣哲二等景星勳章。

茲授予李黃恒貞二等景星勳章。

茲授予黃光平二等景星勳章。

茲授予邱連輝二等景星勳章。

茲授予余陳月瑛二等景星勳章。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三日總統令:

茲特頒嘉義市議會故議長蕭登旺先生「熱心公益」匾額一方。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明令褒揚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馬安瀾,褒揚令全文為:

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馬安瀾,懷忠蘊志,緯武經文。早歲目擊國難,投筆從戎,勤習韜略,謀勇兼資。歷預抗戰、戡亂諸役,振旅搴旗,百戰不殆,殺敵致果,迭建殊勳。來臺後,積功累擢師長、軍長、軍團司令,五十八年調任金門防衛司令部司令,整軍經武,奠基地於磐石,枕戈待旦,固邦畿若金湯。洊升陸軍副總司令、總司令、國防部副參謀總長兼執行官等職,擘畫整軍,績效彌彰。嗣任總統府參軍長,襄贊元戎,靖獻多方。晚歲膺聘總統府戰略顧問、國策顧問,讜論嘉謨,弘濟時艱。綜其生平,忠勤勇毅,為國干城,懋績殊勳,名垂史乘。茲聞溘逝,軫悼殊深,應予明令褒揚,以彰勳藎。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三日總統令:

茲授予巴拉圭共和國外交部部長荷西.安東尼歐.莫雷諾.路斐涅伊大綬卿雲勳章。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明令褒揚前總統府國策顧問張導民,褒揚令全文為:

前總統府國策顧問張導民,性行廉介,學養深淳。精研計政,學術並茂,卒業湖北省武昌中華大學後,遊學英國倫敦大學,研究歐洲經濟政治,返國後,歷任湖北省漢陽縣長、湖南省平江縣長,絃歌領政,遺愛甘棠。嗣任財政部廣東區稅務局長等職,積極推動戰地稅務稽徵工作,充實戰區物資,懋績弘猷,建樹良多。旋任廣東省政府委員兼財政廳長,規畫經略,聲望蔚起。抗戰勝利後,當選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暨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參與中華民國憲法之制訂,致力民主政治建設。嗣復膺任行政院主計處主計長,全面革新政府主計業務,實施設計計畫與績效預算。復於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長任內,改進審計制度,提升審計功能,碩畫藎籌,勳業彪炳。晚歲獲聘總統府國策顧問,翊贊中樞,聲華益懋。遽聞溘逝,軫悼良深,應予明令褒揚,以示政府篤念勳耆之至意。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七日總統令:

茲授予瓜地馬拉共和國外交部政務次長羅米諾.歐德內斯.約納瑪紫色大綬景星勳章。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明令褒揚彰化縣立青山國民小學教師許碧蘭,褒揚令全文為:

彰化縣立青山國民小學教師許碧蘭,貞毅成性,仁愛為心;樂群敬業,夙著清標。獻身教育,尤盡忠勤;淑範懿行,師生共仰。民國九十年七月三十日,於桃芝颱風來襲期間,冒險犯難,徒步護送學生脫身災厄,而己身則犧牲洪水之中,成仁取義,慷慨殉職。德澤溥乎赤子,楷模垂於後昆。應予明令褒揚,以示政府旌表芳烈之至意。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九日總統令:

茲特贈塞內加爾共和國總統瓦德采玉大勳章。

茲授予塞內加爾共和國外交、非洲聯盟暨僑務部部長賈基歐大綬景星動章。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明令褒揚監察院前監察委員黃芫軒,褒揚令全文為:

監察院前監察委員黃芫軒,資性穎秀,忠誠耿介。早歲卒業於北平朝陽大學法律系,精研法學律理,志切維護人權。曾任職北平公私立中學教師、湖南省婦女運動委員會主任委員、湖南省婦女會理事長等職。抗戰期間,推展湘省各縣婦運,主辦生產事業,支援國家建設,夙夜匪懈,功績卓著。行憲伊始,膺選第一屆監察院監察委員,復任兩湖監察委員行署重任,風憲所司,蜚聲國內。政府遷臺後,迭次當選監察院教育、司法、交通等委員會召集人,風骨嶙峋,鐵面丹心,以百姓福祉為首,國家利益為先,糾彈不法,懲治官邪。平亭仕績,弗避險阻。綜其生平,秉公持正,整飭官箴,謇諤揚輝,柏臺望重。遽聞溘逝,軫悼殊深,應予明令褒揚,以示政府篤念耆賢之至意。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九日總統令:

茲授予韓堃二等景星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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