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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授與榮典

民國97年5月17日總統令:

茲授予盧森堡大公國歐洲議會幹事長暨盧臺友好協會會長愛絲·盧菱大綬景星勳章。

民國97年5月16日總統令:

茲授予美利堅合眾國聯邦參議員布朗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美利堅合眾國國防部前助理部長羅德曼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美利堅合眾國太平洋軍區前總司令布萊爾大綬景星勳章。

民國97年5月16日總統令:

茲授予貝里斯駐臺特命全權大使伍永泉大綬景星勳章。

民國97年5月16日總統令:

茲授予資深音樂家郭芝苑二等景星勳章。

民國97年5月15日總統令:

茲授予日本交流協會臺北事務所代表池田維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布吉納法索駐臺特命全權大使暨駐臺外交使節團團長沙瓦多哥大綬景星勳章。

民國97年5月14日總統令:

茲授予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總裁陳慶男三等景星勳章。

民國97年5月14日總統令:

茲授予總統府前資政陳楷模二等卿雲勳章。

茲授予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李鴻禧二等景星勳章。

茲授予民族藝術藝師廖瓊枝二等景星勳章。

茲授予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二等景星勳章。

茲授予資深文學家楊青矗三等景星勳章。

茲授予資深史學家江樹生三等景星勳章。

民國97年5月14日總統令:

茲授予行政院秘書長陳景峻二等景星勳章。

茲授予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其邁二等景星勳章。

茲授予總統府副秘書長林佳龍二等景星勳章。

民國97年5月13日總統令:

茲授予總統府前資政彭明敏二等卿雲勳章。

茲授予總統府前資政辜寬敏二等卿雲勳章。

茲授予總統府前資政陳繼盛二等卿雲勳章。

茲授予總統府前資政林榮三二等卿雲勳章。

茲授予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陳隆志二等景星勳章。

茲授予中華民國前無任所大使吳運東二等景星勳章。

民國97年5月13日總統令:

茲授予美利堅合眾國在臺協會臺北辦事處處長楊甦棣大綬景星勳章。

民國97年5月13日總統令:

茲授予中華民國駐美利堅合眾國代表處代表吳釗燮二等卿雲勳章。

茲授予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王玉發二等景星勳章。

民國97年5月12日總統令:

茲授予考試院院長姚嘉文一等卿雲勳章。

茲授予國防部前部長李天羽二等卿雲勳章。

茲授予國防部部長蔡明憲二等景星勳章。

茲授予國家安全局局長許惠祐二等景星勳章。

茲授予中華民國駐日本經濟文化代表處代表許世楷二等景星勳章。

民國97年5月12日總統令:

茲授予財團法人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董事長才嘉紫色大綬景星勳章。

民國97年5月9日總統令:

茲特贈貝里斯總督楊可為采玉大勳章。

茲授予美利堅合眾國聯邦參議員強森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美利堅合眾國聯邦參議員殷霍夫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美利堅合眾國聯邦參議員夏柏特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美利堅合眾國聯邦參議員羅拉巴克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美利堅合眾國聯邦參議員魏思樂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美利堅合眾國聯邦參議員柏可麗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美利堅合眾國聯邦參議員雷緹能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美利堅合眾國駐聯合國前常任代表波頓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美利堅合眾國企業研究院院長狄繆思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美利堅合眾國國安會亞洲事務前資深主任葛林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美利堅合眾國國防部前副助理部長勞樂斯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國會副議長索姆斯博士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國會友臺小組主席賽巴斯提安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丹麥王國人民黨黨魁兼國會友臺協會理事柯絲高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匈牙利共和國國會議員歐洲事務委員會主席艾爾西大綬景星勳章。

茲授予荷蘭王國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范巴倫大綬卿雲勳章。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明令褒揚總統府前資政、人權作家柏楊(郭衣洞),總統褒揚令全文為:

總統府前資政、人權作家柏楊(郭衣洞),襟抱雄肆,邃學通朗。少歲顛沛困頓,奮志砥行,卒業國立東北大學。歲月崢嶸,輾轉來臺,潛心文史哲學撰述,致力人權教育推展,析論諤諤,風骨崚崚;淑世教化,深植人心。其創作立意精闢嚴謹,筆觸機鋒遒健,萬象森羅,益臻化境。復籌建綠島人權紀念碑,參與社會公益事務;暢申自由民主,堅持人道關懷,建白履仁,清望夙標。曾獲頒促進中國民主傑出人士獎、國際桂冠詩人獎、第九屆全球中華文化藝術薪傳獎、行政院文化獎、二等卿雲勳章暨國立臺南大學名譽教育學博士等殊榮,士林楷模,藝苑瑰寶。綜其生平,憂時憂國,貞固見其誠悃;遺風遺緒,德言成其懋勛,明並日月,典範昭垂。惟哲人已遠,悼惜罔極,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崇禮耆碩之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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