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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任免官員

中華民國95年6月23日總統令: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主任委員林芳玫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5年8月1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5年6月23日總統令: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王文宇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5年7月1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5年6月14日總統令:

特派伊凡諾幹為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考試及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局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95年6月2日總統令: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謝清志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5年5月24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5年6月5日總統令:

任命陳森藤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95年6月5日總統令:

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95年6月2日總統令:

特派陳茂雄為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及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95年5月23日總統令:

令免侯貞雄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職務。

特派陳武雄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

任期自中華民國95年4月11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5年5月18日總統令:

行政院政務委員傅立葉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5年5月20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5年5月18日總統令:

特任林萬億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95年5月20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5年5月17日總統令:

特派吳茂雄為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及95年軍法官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95年5月9日總統令:

特派黃瀧元為中華民國慶賀海地共和國新任總統就職典禮特使。

中華民國95年5月5日總統令:

追贈故陸軍少校李佳晉為陸軍中校。

此令准自中華民國95年4月28日起生效。

追贈故海軍上尉宋育韶為海軍少校。

此令准自中華民國95年4月19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5年5月5日總統令:

特派姚嘉文為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典試委員長,徐正光為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吳嘉麗為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社會工作師、民間之公證人、不動產估價師考試暨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95年5月5日總統令: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葉俊榮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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