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2年7月12日總統令:
特派姚立德為112年第三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12年7月7日總統令:
特派何怡澄為112年公務、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12年交通事業鐵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典試委員長。
行政院政務委員黃致達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112年6月29日總統令:
特任蔡彩貞、朱富美、陳忠五、尤伯祥為司法院大法官。
任期自中華民國112年10月1日至120年9月30日止。
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總統令:
駐泰國大使莊碩漢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行政院政務委員李永得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12年7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12年6月12日總統令:
特派黃榮村為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12年6月6日總統令:
駐澳大利亞大使常以立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112年6月2日總統令:
任命蘇佐璽為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總統令:
最高法院院長吳燦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特任高孟焄為最高法院院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12年5月19日總統令:
中央銀行第20屆理事會理事陳昭義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派楊明州為中央銀行第20屆理事會理事,任期自中華民國112年4月20日至114年1月26日止。
中華民國112年5月12日總統令:
特任林子倫為行政院發言人。
中華民國112年5月5日總統令:
特任吳三龍為司法院秘書長。
中華民國112年5月2日總統令:
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已准退職,應予免職,並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8日生效。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另有任用,應予免職,並自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生效。
特任林輝煌為懲戒法院院長,並自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12年5月1日總統令:
特派吳新興為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典試委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