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6年10月16日總統令: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建忻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6年10月15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6年10月5日總統令:
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張登科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特任林奇福為最高行政法院院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96年10月8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6年10月3日總統令:
特任謝文定為司法院秘書長。
中華民國96年9月29日總統令:
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6年10月1日起生效。
特任賴英照為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謝在全為大法官並為副院長。
特任林錫堯、池啟明、蔡清遊、李震山為司法院大法官。
中華民國96年9月20日總統令:
特任林慶隆為審計部審計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96年10月2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6年9月14日總統令:
特派吳茂雄為9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特派蘇貞昌為中華民國出席聖露西亞總理康普頓(Sir John Compton)國葬特使團特使。
中華民國96年9月11日總統令:
任命張豐藤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徐永明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6年6月29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6年9月10日總統令: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蔡憲浩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6年8月23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6年9月4日總統令: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羅致政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6年8月15日起生效。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黃玉霖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6年6月30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6年8月31日總統令:
特任楊仁壽為最高法院院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96年9月12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