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1年2月6日總統令: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曾志朗,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福建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薛承泰,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臺灣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林政則,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鴻源,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進福、朱敬一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內政部部長江宜樺,外交部部長楊進添,國防部部長高華柱,財政部部長李述德,教育部部長吳清基,經濟部部長施顏祥,交通部部長毛治國,蒙藏委員會委員長羅瑩雪,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英毅,並均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法務部部長曾勇夫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行政院主計處主計長石素梅,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吳泰成,行政院新聞局局長楊永明,行政院衛生署署長邱文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沈世宏,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王進旺,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周功鑫,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賴幸媛,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劉憶如,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曾金陵,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李允傑,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蔡春鴻,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李羅權,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朱景鵬,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主任委員邵玉銘,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武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孫大川(Paelabang danapan),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主任委員戴遐齡,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玉振,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內政部政務次長簡太郎,外交部政務次長董國猷,國防部副部長楊念祖、陸軍二級上將趙世璋,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教育部政務次長林聰明,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吳陳鐶,經濟部政務次長林聖忠,交通部政務次長葉匡時,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任弘、薛盛華、許振榮,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副局長顏秋來,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蕭美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副署長王崇儀,國立故宮博物院副院長周筑昆,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德勳、高長、趙建民,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仲英、單驥、黃萬翔,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正宏、張清風、周景揚,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宋餘俠、黃敏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興華、黃有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仁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潘世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振川、鄧民治,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夏錦龍(Obay.Ataw.Hayawan),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士魁,客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東隆,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局長顏宗明,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局長戴桂英,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特任江宜樺為行政院副院長。
特任張進福、黃光男、張善政、楊秋興、管中閔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特任薛承泰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福建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林政則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臺灣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羅瑩雪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蒙藏委員會委員長,陳振川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
特任林益世為行政院秘書長。
特任李鴻源為內政部部長,楊進添為外交部部長,高華柱為國防部部長,劉憶如為財政部部長,蔣偉寧為教育部部長,曾勇夫為法務部部長,施顏祥為經濟部部長,毛治國為交通部部長,吳英毅為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特任石素梅為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吳泰成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邱文達為行政院衛生署署長,沈世宏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王進旺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周功鑫為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賴幸媛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尹啟銘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曾金陵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陳以真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蔡春鴻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朱敬一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朱景鵬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陳保基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龍應台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孫大川(Paelabang danapan)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戴遐齡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玉振為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
特派邵玉銘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主任委員。
任命楊永明為行政院新聞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