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1年9月5日總統令:
駐索羅門群島大使館大使烏元彥,駐日本代表處代表沈斯淳,駐印尼代表處代表夏立言,駐澳大利亞代表處代表張小月,駐教廷大使館大使王豫元,駐德國代表處代表魏武煉,駐以色列代表處代表張良任,駐瑞典代表處代表鄭天授,駐拉脫維亞代表處代表葛光越,駐美國代表處代表袁健生,駐加拿大代表處代表劉志攻,駐瓜地馬拉共和國大使館大使孫大成,駐多明尼加共和國大使館大使侯平福,中華民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常任代表林義夫因組織調整,均應予免職。
特任烏元彥為駐索羅門群島大使,沈斯淳為駐日本大使,夏立言為駐印尼大使,張小月為駐澳大利亞大使,王豫元為駐教廷大使,魏武煉為駐德國大使,張良任為駐以色列大使,鄭天授為駐瑞典大使,葛光越為駐拉脫維亞大使,袁健生為駐美國大使,劉志攻為駐加拿大大使,孫大成為駐瓜地馬拉共和國大使,侯平福為駐多明尼加共和國大使,林義夫為中華民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常任代表。
此令均自中華民國101年9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