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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任免官員

中華民國102年2月4日總統令: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紀珠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102年1月31日總統令: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任命陳明堂為法務部政務次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2年3月6日生效。

中華民國102年1月25日總統令: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德勳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2年2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2年1月25日總統令: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福建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薛承泰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2年2月16日生效。

中華民國102年1月23日總統令:

特派黃錦堂為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02年1月22日總統令:

教育部政務次長林聰明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16日生效。

任命黃碧端為教育部政務次長。

中華民國102年1月18日總統令:

任命邱華君、劉昊洲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

任期均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生效。

任命楊仁煌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

任期自中華民國102年2月2日生效。

中華民國102年1月15日總統令:

特任呂慶龍為駐法國大使。

此令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16日生效。

中華民國102年1月4日總統令:

國防部參謀本部參謀總長海軍一級上將林鎮夷,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司令空軍二級上將嚴明,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空軍二級上將劉震武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特任空軍二級上將嚴明為國防部參謀本部參謀總長,空軍二級上將劉震武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司令。

此令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16日生效

中華民國102年1月4日總統令:

外交部政務次長董國猷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任命石定為外交部政務次長。

特任董國猷為駐歐盟兼駐比利時大使。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8日總統令: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陳以真、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主任委員戴遐齡、副主任委員陳雲蓮及錢薇娟因組織調整已准退職,均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8日總統令:

任命陳益興為教育部政務次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6日總統令:

特派詹中原為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及102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6日總統令:

任命張佩智為財政部政務次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2年1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1年12月6日總統令:

特派蔡式淵為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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