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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任免官員

中華民國107年5月1日總統令:

特任江惠民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任期自中華民國107年5月8日至111年5月7日。

中華民國107年4月30日總統令:

教育部政務次長蔡清華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任命林福來為教育部政務次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7年5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7年4月27日總統令:

特派黃錦堂為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07年4月26日總統令: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李仲威、副署長胡意剛因組織調整,均應予免職。

特任黃煌煇為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

任命李仲威為海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長、陳陽益為海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此令均自中華民國107年4月28日生效。

中華民國107年4月26日總統令:

任命黃向文為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署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7年4月28日生效。

中華民國107年4月26日總統令: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正義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7年5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7年4月25日總統令:

駐菲律賓大使林松煥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107年4月19日總統令:

特派蔡良文為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典試委員長,陳皎眉為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07年4月17日總統令:

特派陳旭昇為中央銀行第19屆理事會理事。

任期至中華民國109年1月26日止。

 

中華民國107年4月17日總統令:

特任吳茂昆為教育部部長。

中華民國107年4月17日總統令:

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7年4月16日生效。

中華民國107年4月17日總統令:

任命曾文生為經濟部政務次長。

中華民國107年4月13日總統令:

特任陳菊為總統府秘書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7年4月2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7年4月9日總統令:

特派何寄澎為107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營養師、心理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07年4月2日總統令:

特派黃婷婷為107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助產師考試典試委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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