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3年5月17日總統令: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政忠,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龔明鑫,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張景森、鄧振中、羅秉成、張子敬,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內政部部長林右昌,外交部部長吳釗燮,國防部部長邱國正,財政部部長莊翠雲,教育部部長潘文忠,法務部部長蔡清祥,經濟部部長王美花,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衛生福利部部長薛瑞元,環境部部長薛富盛,文化部部長史哲,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太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徐佳青,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馮世寬,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楊長鎮,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蘇俊榮,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蕭宗煌,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楊珍妮,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副秘書長何佩珊,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吳容輝,外交部政務次長謝武樵、田中光,國防部副部長柏鴻輝、陸軍二級上將徐衍璞,財政部政務次長阮清華、李慶華,教育部政務次長劉孟奇、林明裕,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蔡碧仲,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陳正祺,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胡湘麟,勞動部政務次長許傳盛、王安邦,農業部政務次長陳添壽、陳駿季,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王必勝、李麗芬,環境部政務次長葉俊宏、施文真,文化部政務次長李靜慧、王時思,數位發展部政務次長闕河鳴、李懷仁,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游建華、施克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敏聰、陳儀莊,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詹志宏、梁文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蕭翠玲,海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長周美伍,海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洪文玲,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阮昭雄,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文忠、傅正誠,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谷縱.喀勒芳安Qucung Qalavangan,客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江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顏久榮、葉哲良,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蔡鴻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李秉洲,國立故宮博物院副院長黃永泰,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總隊長井延淵,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署長白㨗隆,交通部觀光署署長周永暉,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署長黃向文,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13年5月20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