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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任免官員

中華民國109年8月14日總統令:

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9年9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9年8月11日總統令:

任命吳美紅為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109年8月11日總統聘書:

特聘郭旭崧、吳運東、簡又新、陳正然、詹宏志、紀政、林靜儀、芙厄阿布達爾為中華民國無任所大使。

聘期自中華民國109年6月15日至110年5月19日止。

中華民國109年8月7日總統令:

任命薛瑞元為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

中華民國109年8月7日總統令: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何啟功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109年8月5日總統令: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蘇麗瓊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任命李麗芬為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9年8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9年8月3日總統令:

特任李大維為總統府秘書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9年8月4日生效。

中華民國109年8月3日總統令:

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9年8月3日生效。

中華民國109年7月31日總統令:

任命陳正祺為經濟部政務次長。

中華民國109年7月30日總統令:

監察院秘書長傅孟融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9年8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9年7月27日總統令:

特派蕭全政為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重新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09年7月23日總統令:

特派張素瓊為10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32類科技師(含第二次食品技師)、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109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驗光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09年7月21日總統令:

特任陳菊為監察院第六屆監察委員並為院長;兼任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

特任鴻義章Upay Radiw Kanasaw、田秋堇、紀惠容、王幼玲、王榮璋、高涌誠、葉大華、范巽綠、陳景峻、趙永清、葉宜津、蔡崇義、郭文東、蘇麗瓊、王麗珍、施錦芳、林文程、賴鼎銘、林國明、蕭自佑、賴振昌、張菊芳、林郁容、林盛豐、浦忠成、王美玉為監察院第六屆監察委員。

任期均自中華民國109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

中華民國109年7月21日總統令:

追晉故陸軍少校簡任專為陸軍中校,故陸軍上尉高嘉隆為陸軍少校。

此令自中華民國109年7月16日生效。

中華民國109年7月15日總統令:

特任劉世忠為駐匈牙利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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