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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任免官員

任免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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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四月二日總統令:    

任命李仲英為財政部政務次長。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總統令:

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許鳴曦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任命張植珊為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任命楊仁煌、陳式武為蒙藏委員會委員。 

任命李建生為台灣省政府委員。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三月二十日總統令: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吳榮義辭職已准,應予免職。

任命戴瑞明為總統府副秘書長。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三月十八日總統令:

財政部政務次長賴英照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台灣省政府委員兼民政廳廳長凃德錡、委員兼教育廳廳長陳英豪、委員兼建設廳廳長許文志、委員兼農林廳廳長邱茂英、委員張賢東、陳正雄、林淵源、張麗堂、蔡鐘雄、徐鴻志、李文來、黃正雄、陳正雄、王仁宏、王人傑、柯芳枝、麥春福、林佾廷、許榮宗辭職已准,均應予免職。

任命林豐正為台灣省政府委員兼秘書長,謝金汀為委員兼民政廳廳長,賴英照為委兼財政廳廳長,陳英豪為委員兼教育廳廳長,許文志為委員兼建設廳廳長,邱茂英為委員兼農林廳廳長,張賢東、陳正雄、林淵源、張麗堂、蔡鐘雄、徐鴻志、李文來、黃正雄、陳進興、王仁宏、王人傑、柯芳枝、麥春福、林佾廷、許榮宗為委員。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三月十七日總統令:

任命宋楚瑜為台灣省政府委員兼主席。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三月十六日總統令:

特派田維新為八十二年中央暨地方機關公務人員、公立學校職員升等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三月十三日總統令:

總統府副秘書長邱進益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中華國八十二年三月十一日總統令: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呂有文辭職已准,應予免職。

特派馬英九、江鵬堅、王善旺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國防部副部長陸軍二級上將汪多志辭職已准,應予免職。

特任陸軍二級上將汪多志為國防部副部長。

財政部政務次長賴英照,教育部政務次長袁頌西,法務部政務次長林錫湖,交通部政務次長馬鎮方,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許鳴曦、明鎮華辭職已准,均應予免職。

任命賴英照為財政部政務次長,袁頌西為教育部政務次長,林錫湖為法務部政務次長,馬鎮方為交通部政務次長,許鳴曦、明鎮華為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三月十日總統令:

台灣省政府委員兼秘書長李厚高、委員兼財政廳廳長林振國辭職已准,均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三月五日總統令:

外交部政務次長章孝嚴,經濟部政務次長江丙坤另有任用;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柯文福辭職已准。均應予免職。

任命楊寶發為內政部政務次長,房金炎為外交部政務次長,楊世緘為經濟部政務次長,王能章為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蒙藏委員會委員張駿逸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馬英九、高孔廉另有任用;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原會副主任委員王松茂、朱炎辭職已准。均應予免職。

特任高孔廉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任命焦仁和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謝克昌、謝長宏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台灣省政府委員楊寶發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總統令: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蔣緯國聘為資政,應予免職。

特派施啟揚為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總統令:

行政院主計處主計長于建民,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卜達海,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許歷農,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夏漢民,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郭為藩辭職已准,均應予免職。

台灣省政府委員兼主席連戰辭職已准,應予免職。

特任汪錕為行政院主計處主計長,周世斌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郭南宏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申學庸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任命陳庚金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

任命尹士豪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行政院副院長施啟揚辭職已准,應予免職。

內政部部長吳伯雄、外交部部長錢復、財政部部長白培英、教育部部長毛高文、法務部部長呂有文、經濟部部長蕭萬長、交通部部長簡又新、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吳化鵬、僑務委員會委員長曾廣順並均為行政院政務委員,辭職已准,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秘書長王昭明、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郭婉容、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昆輝辭職已准,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政務委員郭南宏、黃石城、高銘輝、李模辭職已准,均應予免職。

特任徐立德為行政院副院長。

特任吳伯雄為內政部部長、錢復為外交部部長、孫震為國防部部長、林振國為財政部部長、郭為藩為教育部部長、馬英九為法務部部長、江丙坤為經濟部部長、劉兆玄為交通部部長、張駿逸為蒙藏委員會委員長、章孝嚴為僑務委員會委員長並均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特任蕭萬長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昆輝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特任郭婉容、王昭明、黃石城、夏漢民、丘宏達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特任李厚高為行政院秘書長。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二月二十三日總統令:

行政院院長郝柏村請辭已准,應予免職。

特任連戰為行政院院長。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二月十三日總統令:

特任葛義才為司法院秘書長。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二月十二日總統令:

駐教廷特命全權大使黃秀日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吳祖禹為中華民國駐教廷特命全權大使。

特派施嘉明為八十二年特種考試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考試典試委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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