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總統令:
行政院主計處主計長于建民,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卜達海,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許歷農,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夏漢民,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郭為藩辭職已准,均應予免職。
台灣省政府委員兼主席連戰辭職已准,應予免職。
特任汪錕為行政院主計處主計長,周世斌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郭南宏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申學庸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任命陳庚金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
任命尹士豪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行政院副院長施啟揚辭職已准,應予免職。
內政部部長吳伯雄、外交部部長錢復、財政部部長白培英、教育部部長毛高文、法務部部長呂有文、經濟部部長蕭萬長、交通部部長簡又新、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吳化鵬、僑務委員會委員長曾廣順並均為行政院政務委員,辭職已准,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秘書長王昭明、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郭婉容、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昆輝辭職已准,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政務委員郭南宏、黃石城、高銘輝、李模辭職已准,均應予免職。
特任徐立德為行政院副院長。
特任吳伯雄為內政部部長、錢復為外交部部長、孫震為國防部部長、林振國為財政部部長、郭為藩為教育部部長、馬英九為法務部部長、江丙坤為經濟部部長、劉兆玄為交通部部長、張駿逸為蒙藏委員會委員長、章孝嚴為僑務委員會委員長並均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特任蕭萬長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昆輝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特任郭婉容、王昭明、黃石城、夏漢民、丘宏達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特任李厚高為行政院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