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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任免官員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二月五日總統令:

考試院考試委員林清江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外交部政務次長程建人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任命李大維為外交部政務次長。

任命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劉宗榮為副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二月四日總統令:

內政部部長葉金鳳、教育部部長吳京、僑務委員會委員長祝基瀅並均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己准辭職;行政院政務委員詹火生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特任黃主文為內政部部長、林清江為教育部部長、焦仁和為僑務委員會委員長,並均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江丙坤另有任用;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德福,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許介圭,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並指定為主任委員葉金鳳己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特任江丙坤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特任李紀珠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黃鎮台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詹火生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趙麗雲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主任委員。

特派黃主文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並指定為主任委員。

行政院新聞局局長李大維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任命程建人為行政院新聞局局長。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二十三日總統令:

特派錢復為中華民國慶賀宏都拉斯共和國總統就職典禮特使。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一月十六日總統令:

特任趙揚清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

任命劉宗榮、洪禮卿、羅昌發、鄭優、單驥、施俊吉、梁國源、何之邁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九日總統令:

駐布吉納法索特命全權大使兼駐賴比瑞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龔政定,免除兼職。

任命張北齊為駐賴比瑞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許文志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派彭文正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元月五日總統令:

特派蔡憲六為八十七年特種考試原住民行政暨技術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十一日總統令:

最高法院院長葛義才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行政法院院長林明德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林明德為最高法院院長。

特任鍾曜唐為行政法院院長。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十日總統令:

行政院副院長章孝嚴另有他就,應予免職。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劉兆玄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劉兆玄為行政院副院長。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並指定為主任委員章孝嚴另有他就,應予免職。

特派劉兆玄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並指定為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五日總統令:

任命劉炳華為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一日總統令:

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張文中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廿八日總統令:

特派蔡文斌為八十七年特種考試高科技或稀少性技術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七日總統令:

任命李建興為教育部政務次長。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六日總統令:

駐貝里斯特命全權大使張書杞另有任用;駐格瑞那達特命全權大使兼駐聖文森特命全權大使徐啟明已准退職;均應予免職。

任命沈國雄為駐貝里斯特命全權大使,林永樂為駐格瑞那達特命全權大使兼駐聖文森特命全權大使。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三日總統令: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蔡仁堅呈請辭職,應予免職。

任命陳淞山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月廿四日總統令:

特派關中為八十六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典試委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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