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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任免官員

中華民國112年4月14日總統令:

駐宏都拉斯共和國公使陳長庚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任命陳長庚為駐瓜地馬拉共和國公使。

中華民國112年4月7日總統令:

特派周蓮香為112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11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公共衛生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12年4月7日總統令:

特派楊雅惠為112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考試、11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助產師、心理師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12年3月31日總統令:

任命柳惠千為駐英國公使。

中華民國112年3月27日總統令:

特派朱美麗兼任中美洲銀行及亞洲開發銀行副理事。

中華民國112年3月22日總統令:

駐新加坡大使梁國新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特任童振源為駐新加坡大使。

中華民國112年3月20日總統令:

特派何怡澄為112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12年3月17日總統令:

特派莊翠雲兼任中美洲銀行及亞洲開發銀行理事。

中華民國112年3月15日總統令:

特派周弘憲為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112年3月3日總統令:

中央銀行第20屆理事會理事並為常務理事陳南光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派朱美麗為中央銀行第20屆理事會理事並為常務理事, 任期自中華民國112年3月5日至114年1月26日止。

中華民國112年3月3日總統令:

任命朱美麗為中央銀行副總裁。

任期自中華民國112年3月5日至117年3月4日止。

中華民國112年2月22日總統令:

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中華民112年2月22日總統令:

中央銀行理事會當然理事並為常務理事蘇建榮因本職異動,應予免職。

特派莊翠雲為中央銀行理事會當然理事並為常務理事。

中華民國112年2月9日總統令:

任命劉得金為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12年2月15日生效。

中華民國112年2月7日總統令:

特派陳錦生為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及112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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