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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任免官員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四日總統令:

特任鍾曜唐為最高行政法院院長。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八日總統令: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謝深山、黃主文、王志剛、詹啟賢、趙守博,因本職異動,均應予免職。

特派魏啟林、張博雅、林信義、李明亮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

任命彭添富為臺灣省諮議會第一屆諮議員並指定為諮議長。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五日總統令:

任命鄧振中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五日總統令: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賢淇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任命吳茂昆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一日總統令:

陸軍中將霍守業、謝建東晉任為陸軍二級上將。

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陸軍二級上將鄧祖琳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陸軍二級上將鄧祖琳為國防部參謀本部總政治作戰部主任,陸軍二級上將霍守業為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陸軍二級上將謝建東為聯合勤務總司令。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總統令:

任命李界木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總統令:

任命黃文雄為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局長。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九日總統令:

任命張國龍為考選部政務次長。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日總統令:

特任陳必照為國防部副部長,林中斌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任命李逸洋為內政部政務次長,李大維為外交部政務次長,顏慶章為財政部政務次長,范巽綠為教育部政務次長,謝文定為法務部政務次長,林義夫為經濟部政務次長,賀陳旦為交通部政務次長,陳榮傑、吳新興為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李若一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副局長,黃富源為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游乾賜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副署長,林柏亭、石守謙為國立故宮博物院副院長,陳明通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高朝、何美玥、張景森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歐陽敏盛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薛香川、謝清志、李賢淇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紀國鐘、游盈隆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健全、林國慶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羅文嘉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郭吉仁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許瑞峯、江耀宗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高正尚為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鄭志富、賴復寰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任命曹常順為福建省政府委員兼秘書長,黃武仁、黃廷川、謝炳南、陳仁官、翁明志、陳高青、陳滄江為福建省政府委員。

任命莊碩漢為臺灣省政府委員兼副主席,陳麗貞、陳照娥、陳鏡潭、余玲雅、陳麗紅、林宗敏、許應深為臺灣省政府委員。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日總統令:

特任唐飛為行政院院長。

特任張俊雄為總統府秘書長。

特任陳哲男為總統府副秘書長。

任命簡又新為總統府副秘書長。

特任莊銘耀為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

任命張榮豐、胡為真、邱義仁為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

特任張炎憲為國史館館長。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日總統令:

特任游錫堃為行政院副院長。

特任林能白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

特任黃榮村、陳錦煌、張有惠、胡錦標、蔡清彥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特任張博雅為內政部部長並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臺灣省政府委員兼主席。

特任田弘茂為外交部部長,伍世文為國防部部長,許嘉棟為財政部部長,曾志朗為教育部部長,陳定南為法務部部長,林信義為經濟部部長,葉菊蘭為交通部部長,徐正光為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張富美為僑務委員會委員長,並均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特任魏啟林為行政院秘書長。

特任林全為行政院主計處主計長,朱武獻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李明亮為行政院衛生署署長,林俊義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王郡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杜正勝為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蔡英文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博志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德智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林芳玫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夏德鈺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翁政義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林嘉誠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希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郁秀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尤哈尼‧伊斯卡卡夫特為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主任委員,許義雄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主任委員。

特任顏忠誠為福建省政府委員兼主席。

任命鍾琴為行政院新聞局局長。

特派游錫堃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並指定為主任委員。

指定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黃石城為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九日總統令:

總統府秘書長丁懋時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總統府副秘書長林碧炤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九日總統令:

行政院副院長劉兆玄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江丙坤,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蔡兆陽,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政務委員郭婉容、黃大洲、楊世緘、陳健民,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內政部部長黃主文,外交部部長程建人,國防部部長唐飛,財政部部長邱正雄,教育部部長楊朝祥,法務部部長葉金鳳,經濟部部長王志剛,蒙藏委員會委員長高孔廉,僑務委員會委員長焦仁和,並均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秘書長謝深山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行政院主計處主計長韋端,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張哲琛,行政院新聞局局長趙怡,行政院衛生署署長詹啟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蔡勳雄,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姚高橋,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秦孝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蘇起,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李楨林,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李紀珠,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胡錦標,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黃鎮台,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魏啟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林享能,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林澄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詹火生,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主任委員華加志,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主任委員趙麗雲,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並指定為主任委員劉兆玄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內政部政務次長楊寶發,外交部政務次長李大維,國防部副部長伍世文,財政部政務次長顏慶章,交通部政務次長陳世圯,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葛維新、洪冬桂、朱建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副局長許毓圃,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楊志良,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吳義雄,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副署長游乾賜,國立故宮博物院副院長昌彼得、張臨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中斌、吳安家、鄭安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薛琦、李高朝、蕭峰雄,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蘇青森,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蔡清彥、薛香川、張進福,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蔣家興、江偉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懋麟、李健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中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昌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建中、廖泉裕,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孫大川,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文忠、林政弘,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臺灣省政府委員兼副主席江清馦,委員陳鏡潭、陳倬民、林宗敏、陳志彬、陳麗紅,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臺灣省諮議會諮議員並指定為諮議長林柏榕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福建省政府委員兼主席顏忠誠,委員兼秘書長曹常順,委員謝炳南、黃武仁、陳仁官、黃廷川、吳孝先、陳重華、吳雪山、陳炳仁、陳國春,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局長黃文雄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九日總統令:

行政院院長蕭萬長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七日總統令: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林基源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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