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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任免官員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總統令:

國防大學校長陸軍二級上將陳鎮湘,國防部後備司令陸軍二級上將謝建東,國防部參謀本部軍事情報局局長陸軍中將薛石民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陸軍中將薛石民晉任為陸軍二級上將。

特任陸軍二級上將謝建東為國防大學校長,陸軍二級上將薛石民為國防部後備司令。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七日總統令:

特派邱聰智為九十二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消防設備人員、不動產經紀人、專責報關人員、保險從業人員、航海人員、驗船師、漁船船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五日總統令:

特派李慶雄為九十二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中醫師、心理師、呼吸治療師、社會工作師、醫事檢驗生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四日總統令:

任命陳水賜、許燕政為福建省政府委員。

任命郭晏生為第二屆臺灣省諮議會諮議員。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總統令:

特派劉武哲為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總統令:

特派呂秀蓮為中華民國慶賀巴拉圭共和國總統就職典禮特使。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三日總統令:

特派林信義、劉世芳、余政憲、林全、林義夫、林陵三、陳建仁、李金龍、黃宗樂、蔡再本、余政經、侯貞雄、王令麟、吳忠吉、廖義男、柴松林、劉靜怡、林誠二、詹森林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四屆委員,並指定林信義為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九日總統令:

財政部政務次長王得山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任命楊子江為財政部政務次長。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四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四日總統令:

特派李慧梅為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及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一日總統令:

行政院政務委員黃輝珍、行政院新聞局局長葉國興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特任葉國興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任命黃輝珍為行政院新聞局局長。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總統令:

任命柯承亨為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

右令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五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總統令:

特派吳泰成為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總統令:

令免涂醒哲、林坤鐘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職務。

右令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七日起生效。

特派陳建仁、侯貞雄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

右令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九日總統令: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陳櫻琴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右令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九日總統令:

任命廖俊臣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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