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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任免官員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二十五日總統令:

行政院院長游錫堃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任謝長廷為行政院院長。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二十五日總統令:

特派張正修為九十四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劉興善為九十四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邊裕淵為九十四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郭光雄為九十四年第三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林玉体為九十四年第四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二十五日總統令:

任命周細滿、魏早炳、黃文峯為第三屆台灣省諮議會諮議員。

任期均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十七日總統令: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陳紀元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三日總統令:

任命金文悅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

任期至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止。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總統令: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邱國昌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令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總統令:

任命余玲雅為第三屆臺灣省諮議會諮議員並指定為諮議長,蔡爾翰、許幸惠、陳啟吉、陳進祥、蕭裕珍、吳修榮、黃晄秀、游振亮為第三屆臺灣省諮議會諮議員。

任期均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總統聘書:

特聘詹啟賢、吳運東、高李麗珍、胡定吾、簡明仁、童春發、邱晃泉、王貞治、吳樹民、宋光夫、鄭紹良、陳郁秀、孫明賢為中華民國無任所大使。

聘期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日起至九十五年五月十九日止。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總統令:

任命侯勝茂為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總統令:

派陳樹兼任亞洲開發銀行及中美洲銀行副理事。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總統令:

駐巴拉圭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顏秉璠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日總統令:

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張鴻仁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日總統令:

特派許慶復為九十四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中醫師、心理師、呼吸治療師、營養師、獸醫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總統令:

駐甘比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林俊義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張北齊為駐甘比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九日總統令:

特派林玉体為九十四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典試委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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