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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任免官員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一日總統令:

任命張秀蓮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

令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任命呂東英、李賢源、吳琮璠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

任期均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至九十七年六月三十日止。

任命黃顯、凌氤寶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

任期均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至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止。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總統令:

特派游錫堃為中華民國慶賀多明尼加共和國總統就職典禮特使。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總統令:

特任龔照勝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

任期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至九十七年六月三十日止。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六日總統令:

特派張政雄、賴浩敏、林錫堯、簡太郎、黃昭元、紀鎮南、陳銘祥、蔡茂寅、周志宏、黃朝義、劉靜怡、傅祖聲、邱國昌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並指定張政雄為主任委員。

任期均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七日起至九十六年六月十六日止。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總統令:

特派劉興善為九十三年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典試委員長,吳泰成為九十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考試及九十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任命張鴻仁為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

特派蔡璧煌為九十三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典試委員長。

考試院秘書長朱武獻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朱武獻為銓敘部部長。

銓敘部政務次長顏秋來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任命李俊俋為銓敘部政務次長。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日總統令:

任命蘇獻章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四日總統令:

銓敘部部長吳容明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吳容明為第十屆考試院副院長。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四日總統令:

任命王西田為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

令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特任蔡明憲為國防部副部長。

令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五日總統令:

任命柯承亨、張旭成為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

令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日總統令:

特任邱太三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任命李進勇為內政部政務次長,高英茂為外交部政務次長,李瑞倉為財政部政務次長,范巽綠為教育部政務次長,謝文定為法務部政務次長,陳瑞隆為經濟部政務次長,蔡堆為交通部政務次長,廖勝雄、陳宗文、楊子葆為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李若一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副局長,蔡丁貴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游乾賜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副署長,林柏亭、林曼麗為國立故宮博物院副院長,劉德勳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葉明峯、張景森、謝發達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謝清志、紀國鐘、廖俊臣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施能傑、陳俊麟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健全、戴振耀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錦發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賴勁麟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江耀宗、郭清江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浦忠成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啟煌、朱壽騫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永得為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界木為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局長。

任命侯家國為臺灣省政府委員兼副主席,卓春英、廖永來、楊仁煌、吳應文、黃文雄、林錫耀為臺灣省政府委員。

任命翁明志為福建省政府委員兼秘書長,陳滄江、林火孟、陳水賜、高丹華、許燕政、張永瑞為福建省政府委員。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日總統令:

特任蘇貞昌為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為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

特任卓榮泰為總統府副秘書長。

任命黃志芳為總統府副秘書長。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日總統令:

行政院院長游錫堃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任游錫堃為行政院院長。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日總統令:

特任張炎憲為國史館館長。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日總統令:

行政院副院長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林信義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郭瑤琪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行政院政務委員蔡清彥、胡勝正、陳其南、林盛豐、葉俊榮、葉國興,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秘書長劉世芳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內政部部長蘇嘉全,外交部部長陳唐山,國防部部長湯曜明,財政部部長林全,教育部部長黃榮村,法務部部長陳定南,經濟部部長林義夫,交通部部長林陵三,蒙藏委員會委員長許志雄,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張富美,並均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主計處主計長劉三錡,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李逸洋,行政院新聞局局長黃輝珍,行政院衛生署署長陳建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張祖恩,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王郡,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杜正勝,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蔡英文,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鄧祖琳,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林芳玫,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歐陽敏盛,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魏哲和,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林嘉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金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郁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建年,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主任委員林德福,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葉菊蘭,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特任葉菊蘭為行政院副院長。

特任胡勝正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郭瑤琪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

特任林逢慶、林義夫、林盛豐、傅立葉、陳其邁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特任葉國興為行政院秘書長。

特任蘇嘉全為內政部部長,陳唐山為外交部部長,李傑為國防部部長,林全為財政部部長,杜正勝為教育部部長,陳定南為法務部部長,何美玥為經濟部部長,林陵三為交通部部長,許志雄為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張富美為僑務委員會委員長,並均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特任許璋瑤為行政院主計處主計長,李逸洋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陳建仁為行政院衛生署署長,張祖恩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許惠祐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石守謙為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吳釗燮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高華柱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鄭麗君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歐陽敏盛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吳茂昆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葉俊榮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金龍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其南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建年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全壽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主任委員,羅文嘉為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林信義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派葉菊蘭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並指定為主任委員。

特派林芳玫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主任委員。

任命林佳龍為行政院新聞局局長。

臺灣省政府委員兼主席林光華,福建省政府委員兼主席顏忠誠,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特任林光華為臺灣省政府委員兼主席,顏忠誠為福建省政府委員兼主席。

內政部政務次長李進勇,外交部政務次長高英茂,國防部副部長林中斌,財政部政務次長楊子江,教育部政務次長范巽綠,法務部政務次長謝文定,經濟部政務次長陳瑞隆,交通部政務次長蔡堆,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廖勝雄、莊碩漢、陳宗文,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副局長李若一,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李龍騰,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副署長游乾賜,國立故宮博物院副院長林柏亭、石守謙,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明通、劉德勳、黃介正,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何美玥、張景森、謝發達,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謝清志、黃文雄、廖俊臣,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紀國鐘、蔡丁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健全、戴振耀,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密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郭吉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江耀宗、郭清江,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浦忠成,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德嘉、朱壽騫,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永斌,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臺灣省政府委員兼副主席侯家國,委員黃秀孟、黃木添、卓春英、廖永來、楊仁煌、黃昭輝、吳應文,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福建省政府委員兼秘書長翁明志,委員陳滄江、林火孟、陳水賜、許燕政,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局長李界木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日總統令:

特任林嘉誠為考選部部長,吳容明為銓敘部部長,周弘憲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

考選部政務次長張國龍,銓敘部政務次長顏秋來,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昆興,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任命郭生玉為考選部政務次長,顏秋來為銓敘部政務次長,沈昆興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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