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
華總一義字第10900004161號
茲制定反滲透法[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華總一義字第10900004171號
茲增訂行政訴訟法施行法第十四條之五條文[pdf],公布之。
華總一義字第10900003681號
茲增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衛生福利部部長 陳時中
華總一義字第10900004041號
茲增訂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七條之十二條文[pdf],公布之。
華總一義字第10900004061號
茲增訂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三條、第七條、第十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第三十條之一、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pdf],公布之。
華總一義字第10900004071號
茲增訂行政訴訟法第二編第五章章名及第二百三十七條之十八至第二百三十七條之三十一條文;並修正第九十八條之五及第二百六十三條條文[pdf],公布之。
華總一義字第10900004081號
茲增訂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之一及第八十九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十五條、第十七條至第二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八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六條、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八條之一、第八十九條、第九十九條、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百十四條、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五十八條之二、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二百五十六條、第二百五十六條之一、第二百七十一條之一、第二百八十條、第二百八十九條、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三百十三條、第三百四十四條、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九十條、第三百九十一條、第三百九十四條、第四百二十六條、第四百五十四條及第四百五十七條條文[pdf],公布之。
華總一義字第10900004091號
茲增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四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至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二條之一、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法務部部長 蔡清祥
華總一經字第10900004051號
茲增訂營業秘密法第十三條之五及第十四條之一至第十四條之四條文;並修正第十五條條文[pdf],公布之。
華總一義字第10900003691號
茲刪除護理人員法第十五條條文;並修正第八條及第五十五條之三條文[pdf],公布之。
華總一義字第10900004101號
茲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及第一百五十條條文[pdf],公布之。
華總一義字第10900003701號
茲修正當舖業法第五條及第十二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內政部部長 徐國勇
華總一義字第10900003711號
茲修正醫師法第八條及第四十一條之三條文[pdf],公布之。
華總一義字第10900003721號
茲修正聽力師法第五十七條條文[pdf],公布之。
華總一義字第10900003731號
茲修正醫事檢驗師法第六十條之一條文[pdf],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