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5月3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6441號
茲廢止財政部各地區支付處組織通則,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財政部部長 莊翠雲出國 政務次長 阮清華代行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6451號
茲廢止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條例,公布之。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6461號
茲廢止財政部關稅總局組織條例,公布之。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6471號
茲廢止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公布之。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6481號
茲廢止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公布之。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6491號
茲廢止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各地區辦事處組織通則,公布之。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6501號
茲廢止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組織條例,公布之。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6511號
茲廢止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組織條例,公布之。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6521號
茲廢止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公布之。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6531號
茲廢止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公布之。
中華民國112年4月28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3961號
茲廢止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3881號
茲制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組織法[pdf],公布之。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3891號
茲修正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pdf],公布之。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3901號
茲修正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第三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條文[pdf],公布之。
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3911號
茲修正法官法第七條、第三十四條、第五十七條、第八十六條、第九十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及第一百零二條條文[pdf],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