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總統令

點選展開點選收起公布法律、預決算、條約

公布法律、預決算、條約

公布法律、預決算、條約
~

總統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七日令:

茲將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最終審定數額表,以歲入歲出決算審定數簡明對照表、歲入來源別決算審定表暨歲出政事別決算審定表公告之。

茲將中央政府興建重大交通建設計畫第三期工程特別決算最終審定數額表,以歲入歲出決算審定數簡明對照表、歲入來源別決算審定表暨歲出政事別決算審定表公告之。

總統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五日令:

茲將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以歲入歲出簡明比較分析表暨收支性質及餘絀簡明比較分析表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日令:

茲修正公共債務法第四條條文,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三日令:

茲修正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組織條例,公布之。

茲修正公害糾紛處理法第五條、第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條例第五條條文,公布之。

茲制定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組織條例,公布之。

茲修正引水法第六條條文,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廿七日令:

茲增訂森林法第四十八條之一及第五十六條之一至第五十六條之四;並修正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三條至第五十六條條文,公布之。

茲制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公布之。

茲制定政府採購法,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廿日令:

茲將「肅清煙毒條例」名稱修正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並修正全文,公布之。

茲制定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公布之。

茲制定法務部戒治所組織通則,公布之。

茲制定戒治處分執行條例,公布之。

茲刪除漁港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並修正第八條至第十二條、第十五條至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十三日令:

茲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七年一月廿一日令:

茲修正民用航空法,公布之。

茲增訂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之三及第二百四十八條之一;並修正第五十五條、第一百條之一、第一百條之二及第四百二十條條文,公布之。

茲制定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公布之。

茲制定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公布之。

茲增訂僑務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五條之一至第十五條之二;並修正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及第二十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著作權法,公布之。

茲刪除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二十條;並修正第十五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及第四十條條文,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七年一月十四日令:

茲增訂公路法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七年一月十二日令:

茲制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組織條例,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七日令:

茲增訂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十五條之一、第三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五條之一;刪除第七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條;並修正第六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五條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監察院組織法第十三條之一;刪除第十一條;並修正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條文,公布之。

茲刪除監察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十條;並修正第二條、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二十六條條文,公布之。

茲刪除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十三條;並修正第三十八條條文,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卅日令:

茲增訂所得稅法第三條之一、第十七條之三、第三章第五節、第六十六條之一至第六十六條之八、第三章第六節、第六十九條之九、第七十三條之二、第四章第六節、第一百零二條之一至第一百零二條之四、第一百零八條之一、第一百十條之二及第一百十四條之一至第一百十四條之三條文;並修正第十四條、第四十二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六條之一、第八十八條、第八十九條、第一百條及第一百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八條之一;並修正第五條至第七條、第九條及第十四條至第十八條條文,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令:

茲增訂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之一、第一百條之一、第一百條之二、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百零一條之二、第一百零三條之一、第一百十六條之一及第二百三十一條之一;刪除第一百零四條及第一百二十條;並修正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五條、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八條、第一百零一條至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五條至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十條、第一百十一條、第一百十四條、第一百十七條至第一百十九條、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二百二十六條、第二百二十八條至第二百三十條、第二百五十九條、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三百十一條、第三百七十九條、第四百四十九條、第四百五十一條、第四百五十一條之一及第四百五十二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四條條文,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廿六日令:

茲修正標準法,公布之。

茲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第七十九條及第七十九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七條之一條文,公布之。

茲增訂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十九條之一,並修正第十九條條文,公布之。

茲修正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五條條文,公布之。

總統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廿四日令:

茲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公布之。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