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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第五次委員會議

公布日期:100年08月30日


時間: 100年8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

地點: 總統府3樓視訊會議室

主席: 召集人蕭副總統萬長

出席: 柴副召集人松林、陳委員冲、蘇委員永欽、陳委員進利、王委員幼玲、王委員育敏、李委員永然、李委員念祖、張委員玨、陳委員惠馨、黃委員默、蔡委員麗玲

列席: 鄧教授衍森、嚴教授祥鸞、張副教授文貞、周副教授志杰、廖副研究員福特、姚助理教授孟昌、林律師三加、法務部陳常務次長明堂、彭首席參事坤業、郭檢察官銘禮、總統府第一局余局長新明

一、召集人蕭副總統致詞:   

本委員會幕僚單位議事組(法務部)自本(100)年6月9日至8月18日,密集召開共41次國家人權報告初稿及第二稿的審查會,期間感謝各位委員、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人士熱烈參與,對我國首次依聯合國撰寫準則所將提出之國家人權報告助益良多。謹對各位委員、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人士及幕僚同仁的辛勞,表達由衷感謝之意。   國家人權報告第三稿審查會議原預定於9月5日舉行,惟體例格式及相關問題尚未達成一致共識。為使國家人權報告順利於本年10月召開之人權諮詢委員會會議中確認,並作為11月、12月於全國舉行公聽會之藍本,特 於今日加開會議,請各位提出寶貴意見,以決定國家人權報告之體例格式及其他相關議題,俾使國家人權報告之內容及格式符合聯合國要求,並順利依照期程完成撰提工作。現在就請各位在接下來進行的議程中不吝指教,提供高見。

二、議事組工作報告 彭首席參事坤業

人權報告撰提工作已召開第一稿審查會議25次、第二稿審查會議16次,目前議事組亦根據聯合國撰寫準則進行資料 篩選及報告內容潤飾,為第三稿編輯會議預作準備。

三、討論事項:國家人權報告體例 格式及相關問題。  

與會各委員於會中針對人權諮詢委員在國家人權報告擔任之角色定位及國家人權報告之體例格式等問題進行討論, 首先議事組郭檢察官銘禮簡要報告:「國家人權報告體例格式及相關問題」(詳如會議資料),續由各委員提出意見。會議討論獲致下列共識:

(一) 人權諮詢委員會在國家人權報告擔任之角色,究係撰寫者或觀察者、監督者?多數委員認同國家人權報告應由政府行政部門撰寫,人權諮詢委員及專家學者則扮演監測、協助之角色,俾提出客觀、中立之人權報告,達到督促及交流之效果。

(二) 此份初次國家人權報告具有重要國際行銷效果,除向國際宣示中華民國第一次提出國家人權報告,並可於共同核心文件列出我國特殊地位及值得讚揚與面臨困難之處。

四、召集人蕭副總統結語  

感謝各位委員、專家投入許多時間參與人權報告之撰擬,讓撰寫過程慢慢上軌道,也特別感謝議事組同仁,一面聯 繫協調各部會,一面協調各委員及專家學者之協助,實在非常不容易,所幸迄今做得非常好,本人也相當肯定。雖我國已非聯合國會員,但兩 公約十分重要,故總統當年仍決定簽署,透過兩公約讓我國朝國際人權趨勢邁進,這是他的治國理念。

如今國家人權報告規格逐漸呈現,第三稿彙整完成時,儘速送交委員及專家學者審查,如有必要亦可同時執筆修正 。如過程中發現行政機關較堅持己見時,或許可再開臨時會處理,但開會之前應先瞭解其堅持之立場及理由。10月中旬召開之總統府人權諮詢 委員會必須將國家人權報告完成定稿的初稿,因11月要舉辦公聽會,12月10日人權日要發表。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