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07年09月19日
號次:第7384號
中央研究院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9月6日
發文字號:學術字第10705076412號
主 旨:預告廢止「中央研究院公用儀器設施提供場地設備使用及研究服務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中央研究院。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
三、「中央研究院公用儀器設施提供場地設備使用及研究服務收費標準」廢止理由及原條文如附件[pdf]。本案另載於本院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sinica.edu.tw/)「學術行政」訊息區。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二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中央研究院院本部學術及儀器事務處
(二)地址:11529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
(三)電話:(02)2789-9649
(四)傳真:(02)2788-8371
(五)電子郵件:daais2017@gate.sinica.edu.tw
院長 廖俊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