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02年07月03日
號次:第7093號
中央研究院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6月25日
發文字號:儀器字第10205046182號
主 旨:預告修正「中央研究院公用儀器設施提供場地設備使用及研究服務收費標準」第四條附表
[PDF]。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中央研究院。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10條及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0條第1項第2款。
三、「中央研究院公用儀器設施提供場地設備使用及研究服務收費標準」第四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院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sinica.edu.tw) 「學術行政」訊息區。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中央研究院總辦事處儀器服務中心。
(二)地址:臺北市11529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
(三)電話:(02)2789-9649。
(四)傳真:(02)2788-8371。
(五)電子郵件:austinl@gate.sinica.edu.tw。
院 長 翁啟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