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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府新聞

112年03月08日
總統請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廣納人才 傾聽各界建言 為社會推出最專業、最優秀的適任人選
總統出席「112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第一次會議

蔡英文總統今(8)日上午出席在總統府召開的「112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第一次會議,並頒發聘書予所有小組委員。

總統致詞時表示,今年9月底將有4位大法官卸任,為了讓國家的憲政體制順利運行、大法官的任期能順利銜接,今天的會議,就是提名工作的重要起步。總統並感謝所有委員參與這次的提名工作,讓我們可以借重委員們在法界的專業及經驗,一起來推動這項重大的任務。

總統認為,大法官是憲政的守護者、人權的捍衛者。大法官行使的釋憲職權,對於臺灣民主憲政發展具有深遠的影響。

總統指出,去年1月,《憲法訴訟法》新制上路後,大法官釋憲任務邁入了新階段。由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在去年作成20件判決,釐清了指標案件的憲法爭議,包括保障資訊隱私權、訴訟權以及原住民身分認同權等。這些關鍵的判決,也持續增進人民對大法官行使司法權的信賴。

總統表示,大法官釋憲職權是國家重要的憲政功能,憲法訴訟制度得以順利運行,也有賴於大法官的協力。對於新任大法官,她要請審薦小組廣納人才、傾聽各界建言,讓我們一起為社會推出最專業、最優秀的適任人選,來咨請立法院同意。

最後,總統再次感謝所有委員的鼎力協助,「讓我們一起努力」。

隨後,總統頒發聘書予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委員,包括賴副總統清德、司法院翁前院長岳生、賴前院長英照、林前大法官子儀、萬國法律事務所范創所律師光群及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劉前榮譽講座教授初枝。

包括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及副秘書長黃重諺亦出席是項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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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03月21日
副總統介紹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 盼獲立法院支持同意 打造全民的司法願景
蕭美琴副總統今(21)日上午主持「114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說明總統此次提名的三項考量,盼守護自由民主憲政制度,提升國安案件專業能量,持續推動司法改革,打造「全民的司法」願景。副總統也逐一介紹被提名人簡歷,盼獲得立法院的支持與同意,共同打造人民安心、社會安定、國家安全的司法防護網,讓司法成為守護民主臺灣最堅強的後盾。 副總統致詞時表示,今天非常榮幸主持這場記者會,正式向大家介紹總統所提名的新任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5位大法官人選。目前司法院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缺額7名,為了維繫國家憲法機關正常運作,總統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蔡秋明先生為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蘇素娥女士為大法官並為副院長,及蕭文生先生、鄭純惠女士、林麗瑩女士、陳慈陽先生、詹鎮榮先生5位為大法官,將在今天咨請立法院同意。 副總統指出,為深化自由民主人權,打造「全民的司法」願景,總統秉持前瞻思維,這次提名做了3個考量,也是3個期許:第一,守護自由民主的憲政制度,捍衛人權保障及人民權益救濟。第二,提升國安案件專業能量,確保國家安全及廉能政治。第三,持續推動司法改革,提升審判品質與效率,同時進行司法工作環境減壓。 副總統說,考量司法院及憲法法庭的憲政任務,總統在徵詢各界意見並審慎思考後,決定提名臺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蔡秋明先生擔任大法官並為院長;最高法院法官蘇素娥女士擔任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蔡秋明先生長期從事檢察及法務工作,為臺灣推動國際司法互助合作的優秀人才;蘇素娥女士為審判工作者,為司法院參與司改國是會議的核心幕僚及後續推動落實決議的重要推手。 副總統接著說,兩位在司法界資歷完整,分別具有豐富檢察、審判經驗,過去也都曾參與「拉法葉艦軍購弊案」偵審工作,一位是當年的檢察官,一位則是當年的承審法官,對於我國追討鉅額不法所得,有重大貢獻。相信這個堅強的組合,未來能帶領司法院,就切合司法體系運作的實際需求,持續推動革新措施,營造友善環境,提供人民更好的服務。 副總統提到,其他5位大法官部分,他很榮幸與司法院賴英照前院長、謝在全前副院長、林錫堯前大法官及全國律師聯合會陳彥希前理事長,繼續組成提名審薦小組,以專業公正的方式,審慎嚴謹的程序,提供總統諮詢與建議,襄助提名優秀適任的人選。他要代表總統,再次誠摯感謝4位審薦小組委員的鼎力幫忙。 副總統並在記者會中逐一介紹7位被提名人: 一、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被提名人蔡秋明先生 蔡秋明先生現任臺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碩士。 蔡被提名人實任檢察官近30年,曾任一、二審檢察署主任檢察官、並借調最高檢察署辦事多年,專長刑事司法案件實務。擔任檢察官期間,積極推動境外不法所得返還工作,著有功績,獲法務部頒獎表揚。此外,多次參與最高法院大法庭言詞辯論,及協助法務部進行憲法訴訟。尤其擔任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期間,完成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草擬工作,並促成臺灣與多國簽訂刑事司法合作協議,展現推動跨國法制能力與經驗。 蔡被提名人熟悉司法體系運作,擅長國際司法交流,相信能帶領司法機關接軌國際,建立人民信賴的司法,是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的優秀人選。 二、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被提名人蘇素娥女士 蘇素娥女士現任最高法院法官,美國加州柏克萊分校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蘇被提名人歷任三審法院法官,主要辦理刑事審判業務;具獨立、公正司法素養與保障人權之憲法意識,辦案成績優良,所為判決被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及學術機構,列為可供參考裁判。歷練多年司法行政工作,曾擔任刑事廳廳長,對於制定刑事妥速審判法、辦理司法改革幕僚業務、修正刑事訴訟法及推動國民法官制度,均著力甚深。 蘇被提名人熟悉司法改革推動脈絡,是襄助院長持續推動人民信賴的司法,相當優秀的副院長人選。 三、大法官被提名人蕭文生先生 蕭文生先生現任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蕭被提名人治學認真,法學涵養深厚,長期任教中正大學,曾任該校法律系系主任、法學院院長,致力憲法、行政法之教學與研究,論著成果豐碩。並藉由參與機關訴願審議、委託研究及撰寫裁判評析等,積極貢獻法學專業,與司法實務進行對話,為執教南部優秀的公法學者。 四、大法官被提名人鄭純惠女士 鄭純惠女士現任最高法院法官,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鄭被提名人歷任三審法院法官,審判經驗豐富,主要辦理民事案件,辦案積極認真,所為裁判論證嚴謹。深具保障基本人權的憲法意識,參與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統一法律解釋工作,論證法律爭議,展現法學專業及論述能力。另並兼任教職,講授民事法律課程,是一位精研學術專業不輟、優秀的民事法官。 五、大法官被提名人林麗瑩女士 林麗瑩女士現任臺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借調最高檢察署辦事,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林被提名人具刑事法專長,歷任一、二審檢察官職務,曾任法務部綜合規劃司司長,參與全國司改國是會議幕僚工作;擅長法律問題研析,目前主責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法律意見書撰擬及言詞辯論,表現相當受到肯定。此外,曾赴德國科隆大學研究刑事比較法制,及數度奉派出國進行檢察事務交流,具有國際視野。 六、大法官被提名人陳慈陽先生 陳慈陽先生現任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德國魯爾大學法學博士。 陳被提名人為知名公法學者,任教臺北大學,從事憲法、行政法、環境法之教學與研究,曾任該校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另曾任臺灣法學會、臺灣環境法學會理事長。長期關注臺灣憲政發展及人權保障實踐,積極以法學專長投入公共事務;嗣擔任考試委員,對推動年金改革退撫新制、研議法律專業人才考用制度,著有貢獻。 七、大法官被提名人詹鎮榮先生 詹鎮榮先生現任國立政治大學特聘教授,德國科隆大學法學博士。 詹被提名人深耕公法領域,先後任教國立高雄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從事憲法及行政法領域之教學與研究;研究主軸為地方自治、公私協力及民營化法制,著述成果豐碩。曾任政大法學院副院長暨法律科技整合研究所所長,現任公法學中心主任,多次擔任釋憲案件指定專家。其研究成果展現個人學術專業,具社會影響力,也獲司法裁判實務參考。 副總統表示,以上含院長、副院長在內的7位被提名人,有2位法官、2位檢察官、3位學者,整體背景、專長多元,實務與學術搭配,是相當優秀的陣容。司法院是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大法官所組成的憲法法庭是人民權利保障及機關憲政爭議最後的救濟途徑。儘速補實大法官缺額是總統及立法院共同的憲法職責。 副總統期盼,這7位被提名人均可獲得立法院的支持與同意,在出任大法官後,齊心協力,共同打造人民安心、社會安定、國家安全的司法防護網,讓司法成為守護民主臺灣最堅強的後盾。 與會者尚包括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及副秘書長張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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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1月25日
副總統盼臺灣法律服務業與世界接軌 為全球法治進步做出貢獻
蕭美琴副總統今(25)日上午出席「全球化法律服務之機遇及挑戰國際研討會」時表示,身處全球化浪潮中,法律專業面臨更多挑戰與機遇,期盼未來臺灣的法律服務業不僅能與世界接軌,更能為全球法治進步做出貢獻,大家攜手合作,共同迎接未來全球化法律服務的挑戰與機遇。 副總統以英文致詞表示,很榮幸參加全國律師聯合會(Taiwan Bar Association, TWBA)舉辦的「全球化法律服務之機遇及挑戰國際研討會」。大家來自國內外齊聚一堂,都懷抱著對法律專業的承諾。 副總統恭賀全國律師聯合會在今年5月正式加入國際律師協會(IBA),這是臺灣在法律專業和國際參與上令人驕傲的里程碑,她要表達最高敬意。並指出,臺灣是國際社會負責任且利益攸關的一員,但常因地緣政治情勢面臨阻礙和壓力,難以有意義的貢獻專業與知識。我們很珍惜臺灣充分參與國際法律界的機會,也為臺灣公民社會和非政府組織在與國際社會互動方面取得重大進展感到自豪。 副總統提到,20多年前,我國成功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是臺灣邁入全球經貿體系的重要一步,展現在國際談判與法律整合上的努力。這幾年來,國內法律服務業也迎來國際化的浪潮,引進全球頂尖律師人才,並提供涵蓋五大洲的多元服務,顯示法律界成為臺灣邁向全球化的關鍵推手。 副總統指出,隨著臺灣逐步融入國際社會,法律專業面臨更多挑戰與機遇。全國律師聯合會成為IBA會員,讓我們有機會更深入參與國際法制體系的規劃。相信未來這個平臺不僅是共享知識的平臺,更將彰顯臺灣在法治與人權領域的貢獻。 副總統表示,在全球化與國際秩序重組的過程中,法律界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從國際貿易爭端到跨國人權議題,法律人的專業正深刻影響全球的運作。尤其是當今的國際局勢中,正如IBA關注的俄烏戰爭所顯示,戰爭與衝突破壞了法治的根基、削弱人權並威脅全球穩定,這更加凸顯法治是國內安全與國際和平的穩定基石。 副總統說,AI是另一個全球面臨的挑戰,我們一方面為科技的重大進展感到振奮,另一方面也要面對一系列新挑戰,包括如何創造鼓勵創新的法律環境,達到利用AI幫助人類進步,同時協助政府維持法律監管環境,確保人民的隱私、財產及國家安全得到充分保護。臺灣積極尋求與國際法律界合作,建置出AI革命下最有效的監管和治理結構。 副總統指出,臺灣身處全球化浪潮中,肩負著更大的責任,不僅要面對科技創新與產業轉型對法律實務的挑戰,也必須在國際法律社群中努力捍衛普世價值。她要再次感謝全國律師聯合會以及現場每位法律專業人士,因為大家的努力,臺灣的法律服務業不僅得以與世界接軌,更能為全球法治的進步做出貢獻。期盼大家攜手合作,共同迎接未來全球化法律服務的挑戰與機遇。 包括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尤美女、臺北律師公會理事長張志朋等亦出席是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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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08月30日
副總統介紹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 盼獲立院同意 深化人民基本權利保障
蕭美琴副總統今(30)日上午主持「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說明總統此次提名四項核心價值,要充實大法官組成的「專業性」、「進步性」及「國際化」,並「兼顧理論與實務」。副總統逐一介紹被提名人簡歷,期盼獲得立法院的支持與同意,讓司法院及憲法法庭發揮憲政功能,促進憲政體制健全運作,深化人民基本權利保障。 副總統致詞時表示,今天非常榮幸主持這場記者會,正式向大家介紹總統提名的新任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5位大法官人選。現任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副院長蔡烱燉及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5位大法官,任期將於今年10月31日屆滿。 副總統指出,為使大法官任期順利銜接,發揮憲政功能,總統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張文貞女士為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姚立明先生為大法官並為副院長,及何賴傑先生、陳運財先生、王碧芳女士、廖福特先生、劉靜怡女士5位為大法官,將在今天咨請立法院同意。 副總統提到,總統在520就職演說中曾表示,會繼續司法改革,因此正、副院長人選需具持續推動司法改革的決心及領導司法行政的能力。總統也認為,司法體系應以價值領導為重要導向。在徵詢各界意見並審慎思考後,決定提名年輕新銳的國際法律學者張文貞女士擔任大法官並為院長,及因專業卓著,而一路成為跨黨派政治意見領袖的姚立明先生擔任大法官並為副院長。 副總統表示,張文貞女士是首位女性司法院院長被提名人,熟悉司法改革;姚立明先生富有參與憲政改革經驗,洞悉臺灣民主發展脈絡,兩位分別是留學美國、德國的法學博士,都具有憲法學專長。期待這個不同世代、超越黨派的組合,以進步的價值理念,兼容「國民正當法律感情」,領導推動司法改革。總統也期許,臺灣的司法,不只有「國民法官」,全體的司法官,更應該是「人民的法官」、「全民的法官」,強化人民對司法維護社會公義的信心。 副總統說,其他5位大法官部分,她很榮幸奉總統指派擔任提名審薦小組召集人,向各機關、學校、團體徵求優秀適任人選,並請社會各界踴躍推薦或自我推薦。審薦小組以客觀公正的立場,審慎嚴謹的程序,提供人選之諮詢與建議,讓總統核擇提名。她也代表總統感謝賴英照前院長、謝在全前副院長、林錫堯前大法官及陳彥希前理事長4位審薦委員們的辛勞與用心。 副總統指出,大法官是憲政的守護者、人權的捍衛者。在臺灣民主深化的歷史時刻,大法官扮演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關鍵角色;在國家永續發展的前進道路,大法官發揮引領人權法治進步價值的重要樞紐,並且要與時俱進,要與世界思潮並肩而行。因此,總統這次提名有四項核心價值,要充實大法官組成的「專業性」、「進步性」及「國際化」,並「兼顧理論與實務」。 副總統並在記者會中逐一介紹被提名人: 一、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女士 張文貞女士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合聘教授、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 張被提名人長期任教臺灣大學,致力比較憲法及國際人權法之教學與研究。她曾經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分組委員,及多次擔任釋憲案之鑑定人,過去,最為指標的,像是釋字第748號的「婚姻平權」法案,張被提名人均能秉持學術專業,提供前瞻且宏觀之專家意見。 張被提名人也積極參與全球學術社群,擔任國際公法學會諮議會成員、國際憲法學會執行委員會委員兼全球學者,對於推動臺灣憲法學研究的國際化及專業化,卓有貢獻。 張被提名人專精於比較憲法領域,熟悉國際人權發展趨勢,曾參與推動司法改革,且具行政經驗。其專業的學養與豐富的釋憲實務經驗,能為臺灣司法改革與民主深化貢獻關鍵力量,是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的優秀人選。 二、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先生 姚立明先生現任財團法人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德國畢勒佛大學法學博士。 姚被提名人在德國求學期間,專研憲法理論,曾在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化大學教授與憲法相關的課程,長達二十多年。長期關注臺灣民主發展,撰文剖析時政,對憲政體制、政黨政治及國會運作等有深刻且豐富的論述。 姚被提名人曾任中華民國憲法學會理事,積極參與李登輝前總統所推動的憲政改革工作,他也曾擔任立法委員,熟稔政府體制,眾所皆知的是,姚被提名人富有真知灼見且公正不阿,因而成為跨越不同黨派的政治意見領袖,擅長運用深入淺出之表述,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 姚被提名人追求社會公平正義,致力研究憲法法學,積極參與政治活動,掌握憲政發展脈絡,定能為大法官釋憲貢獻多元視角與智慧經驗,並襄助院長持續推動司法改革工作。 三、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先生 何賴傑先生現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何被提名人專精刑事程序法領域之研究,自德國學成歸國後,長期任教於國立政治大學,曾任法律學系系主任、法學院院長及該校主任秘書。另曾擔任司法院刑事訴訟法研修小組委員、刑事訴訟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委員,協助政府推動改革,也曾擔任112年憲判字第14號法官迴避案鑑定人;他也曾擔任臺灣法學會理事長,積極參與民間法學團體學術交流。 何被提名人法學涵養深厚,尤其關注人權保障,重視法治價值,對於大法官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職能必能有所助益。 四、大法官被提名人陳運財先生 陳運財先生現任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日本神戶大學法學博士。 陳被提名人長期任教東海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從事刑事訴訟法領域之教學與研究,著作豐碩。在實務參與上,他曾擔任大法官釋憲案件及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之鑑定人,參與機關法案草擬、研修工作,提供法學專業意見。尤其具臺、日刑事訴訟法比較研究專長,以日本裁判員制度之研究,協助創建我國的「國民法官」制度,將理論化為實證;並發起成立臺日刑事法研究學會,積極促進兩國刑事法界學術交流。 陳被提名人為留日法學博士,追求以正當法律程序維護人民訴訟權益,對於建構人民信賴的司法,必能展現所長。 五、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女士 王碧芳女士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王被提名人歷任三審法院法官,長期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任職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期間,所主筆的《菸酒稅法》第21條規定違憲爭議釋憲聲請,經司法院作成釋字第641號解釋;審理關廠工人案,判決影響深遠;任職最高行政法院審判繁雜土地案件,建立多則重要終審法院見解。在司法行政歷練上,她也曾擔任大法官書記處處長,熟悉釋憲實務,且銜命推動憲法訴訟法修法,讓臺灣的釋憲制度邁入新的里程碑。 王被提名人具豐富行政審判經驗及公法學識專業,深具憲法意識,為司法實務界優秀的大法官人選。 六、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先生 廖福特先生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英國牛津大學法學博士。 廖被提名人長期在中研院以國際人權法及憲法為研究主軸,並在國立臺北大學、東吳大學等校教授相關課程。所撰國際人權法著作是臺灣本土實踐的重要基礎,他也曾參與規劃國際人權條約國內法化之藍圖,並投身「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成立倡議、設置規劃與運作諮詢,對於促進我國人權法制與國際人權公約接軌,著力甚深。 廖被提名人具深厚國際人權法學術根基,以他法學涵養的嚴謹性、敏銳性及靈活性,必能增益大法官釋憲見解之跨國比較分析,深化人民基本權益保障。 七、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女士 劉靜怡女士現任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 劉被提名人長期在臺灣大學及中研院從事憲法、資訊、科技及人工智慧法學之研究與教學,中外文論著均豐,法學專業深受肯定。她也曾多次參與憲法法庭重大釋憲案件,例如,擔任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健保資料庫案之鑑定人。 而劉被提名人在國際學術參與也表現亮眼,目前擔任人工智慧國際組織GPAI專家職務,從事跨領域研究與專業諮詢,其學術研究成果有助人工智慧時代個人資料及隱私權之保護。 劉被提名人專精新興科技法學,具前瞻思維及國際視野,且多次參與憲法法庭活動,對我國因應數位發展,維護民主憲政,保障基本人權,定能提供重要影響與貢獻。 副總統表示,以上7位被提名人都具有深厚的法學素養及進步的民主人權理念,理論與實務經驗皆紮實豐富,專長包含憲法、行政法、刑事法及國際法。另外,這次的大法官提名,不僅是首次提名女性的司法院長人選,7位被提名人獲得立法院同意後,全體大法官中的女性人數將接近一半,比例也將達到史上新高。我們可以對他們未來在憲法法庭的表現,給予高度的期待。 副總統期盼,這7位被提名人均可獲得立法院的支持與同意,讓司法院及憲法法庭發揮憲政功能,促進憲政體制健全運作,深化人民基本權利保障。 與會者尚包括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及副秘書長張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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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07月16日
總統:守護臺灣民主成就 請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廣納優秀人才 推出符合社會期待人選
賴清德總統今(16)日下午出席在總統府召開的「113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第一次會議,並頒發聘書予所有小組委員。 總統致詞時表示,今年10月31日,現任的15位司法院大法官,將有7位任期屆滿。對於這次大法官提名審薦作業,首先他要感謝蕭副總統擔任審薦小組召集人、司法院賴英照前院長擔任副召集人及所有委員,共同承擔這項歷史性的重大任務。 總統指出,委員們都是具有資望的法界先進,也熟悉大法官釋憲的運作。透過今天會議,相信大家已針對重要的審薦事項交換意見。接下來,期盼借重大家的專業和經驗,讓審薦工作能順利進行。 總統提到,這些年來,臺灣對民主價值的堅持深受國際社會肯定。去年,「經濟學人資訊社」(EIU)所發布的民主指數,臺灣的排名是亞洲第一。身為總統,他有責任守護臺灣的民主成就,更要持續促進臺灣的民主發展。 總統表示,在臺灣民主深化過程中,大法官扮演不可或缺的關鍵角色,不僅是憲政的守護者、人權的捍衛者,獨立超然行使釋憲職權,由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更是機關憲政爭議及人民權利保障最終的救濟途徑。 總統說,各界對於大法官人選有著高度期待。他要請審薦小組持續傾聽各方意見、廣納優秀人才,讓我們一起推出符合社會期待的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通過。最後,並再次感謝所有委員的鼎力協助。 隨後,總統頒發聘書予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委員,包括蕭副總統美琴、司法院賴前院長英照、謝前副院長在全、林前大法官錫堯及全國律師聯合會陳前理事長彥希。 包括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副秘書長張惇涵等亦出席是項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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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1月13日
出席法扶國際論壇 總統:「回歸人民」、「專業獨立」及「多元參與」三面向改革司法結構性問題 和國際社會一起深化全球民主法治發展
蔡英文總統今(13)日上午出席「2023法律扶助國際論壇」開幕式時指出,這7年多來,臺灣努力推動司法改革,從「回歸人民」、「專業獨立」及「多元參與」等三個面向改進結構性問題,讓司法可以親近人民,獲得人民的信任,也能提升法律做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總統強調,司法改革是所有法律人的挑戰,更是一個需要全民共同參與的革新運動。臺灣也會和國際社會一起,透過法律捍衛人權,深化全球民主法治的發展。 總統首先表示,感謝法扶基金會第5次舉辦國際論壇,邀集國內外專家學者一起針對當前世界情勢發展,討論許多重要的法律議題,特別是法律援助議題。她也特別感謝與會貴賓從各地遠道而來與我們共襄盛舉。 總統指出,本屆論壇因應俄烏戰爭的影響,邀請到烏克蘭的代表線上參與,共同探討「民主人權危機與法律扶助」。另外,今年也將討論在疫情挑戰和科技發展當中,法律服務的角色和功能。相信藉由論壇的交流,不僅可以加深臺灣跟各國的連結,也能促進彼此在人權保障及法律服務面向的發展。 總統提到,在臺灣,我們也致力投入國家的資源,透過法扶基金會的制度,讓所有民眾都擁有平等的司法近用權,獲得律師的協助及服務。像是法扶協助政府執行勞工訴訟扶助專案、原住民族法律服務專案,以及身心障礙者法律扶助專案,讓不同背景與身分的人民,有需要都可以獲得法律服務。法扶也積極參與2016年開始推動的司法改革,以及後續各項改革計畫的執行。法扶為此盡心盡力。她非常感謝法扶以第一線的經驗反應人民心聲,提供重要的建言,一起為臺灣司法帶來改變。 總統談及政府自2016年司法改革所做的努力,並指出,司法改革從來就不是輕鬆的工作,是所有法律人的挑戰,更是一個需要全民共同參與的革新運動。因此,我們朝三個面向改進結構性的問題,讓司法可以親近人民,獲得人民的信任,也能提升法律做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 總統指出,第一、回歸人民的司法改革。我們希望司法可以更符合人民的需求,能夠保障人權、維護人民利益。像是今年施行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讓被害人及家屬可以有更具同理心及尊嚴的方式,得到國家的協助。 總統說明,第二、專業獨立的司法改革。只有專業獨立的司法,才能有效做出公正的裁決,取信於民。我們透過專業化的法院或法庭,讓特定領域的案件獲得適當的裁處,提升裁判品質。這幾年來,包括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憲法法庭,都是為了落實這個目標而成立。 2020年,我們更在各法院設立勞動專業法庭,讓勞資爭議可以獲得公平的審理,以及更有效的權利救濟。 總統接著表示,第三、多元參與的司法改革。我們藉由讓人民參與司法的過程,產生社會信任感。今年施行的《國民法官法》讓人民參與審判,了解司法的運作,也讓審理的過程和結果能夠納入人民的多角視野和社會經驗,讓司法判決更周全、更符合社會脈動。 總統強調,我們不僅在司法制度的結構面進行調整和改造的法治工程,在其他跟司法改革密切相關的非結構性政策面向,例如,精進「反毒肅貪」的政策,也已經有顯著的進展。 總統舉例,首先,這7年來,政府投入超過250億元的預算經費,整合跨部會的力量,公私協力,推動「新世代反毒行動綱領1.0及2.0」,秉持「減少需求、減少供給、減少傷害」的「三減」政策原則,已經達成「降低毒品新生人口、降低再犯率、降低死亡率」的「三降」策略目標。 總統接著表示,其次,在廉政改革方面,這7年來,政府提出兩次反貪腐公約國家報告,建立廉政平台,強化「防貪」及「肅貪」兩個政策面向作為,也已經達成「降低貪瀆率、提高定罪率」的目標。臺灣在去年的「全球清廉印象指數」的排名和分數,均受到國際肯定。 總統認為,這7年多來種種司法改革的進展和成效,是臺灣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的成果。臺灣也會和國際社會一起,透過法律捍衛人權,深化全球民主法治的發展。 總統也以法律人的身分勉勵大家,司法改革是個永無止盡的工作,隨著時代的改變,社會會持續面對不同新興的議題和挑戰。而對人民來說,在司法的過程中,最直接面對的,就是握有公權力的執法人員。唯有當我們帶著真誠、盡責的心,在制度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莫忘法律人保障人權的使命,人民就能感受到完全不一樣的司法風貌。 最後,總統預祝國際論壇可以為臺灣和各國的專家學者帶來豐碩的收穫,創造未來更多的合作交流機會。 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副秘書長張惇涵、法務部長蔡清祥、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陳碧玉,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尤美女、2023法律扶助國際論壇大會主席吳志光、國際法律扶助組織主席Alan Paterson及各國法扶組織代表等亦出席是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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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06月29日
總統發表「團結國家十講」第三講 強調有責維護憲法五權分立 盼憲政機關回歸正軌 持續守護臺灣
賴清德總統今(29)日上午前往新竹出席「國際獅子會300B6區年度感恩餐會」,並進行「團結國家十講」第三講談「憲政體制」。總統講述憲法沿革及賦予總統、五院之權責,並強調,身為總統也是憲法的守護者,有責任維護憲法的五權分立,確保國家體制的完善。期盼在憲法法庭的正常運作,以及社會大眾的高度參與之下,讓國家的憲政機關得以回歸正軌, 相互尊重、團結一致,持續守護臺灣。 總統表示,自去年520就職後,即積極跟國際友盟加強合作,讓國際社會了解臺灣是國際上一股良善的力量,有能力也有意願為國際社會做出更多貢獻。但另一方面,則在思考如何團結國人,團結朝野,團結國家,來共同完成三項使命。第一,延續國家的生存發展,第二,保護全體國人生命財產安全,第三,要照顧2300萬人的生活,不僅僅要發展經濟,而且要把經濟的果實為國人所共享。因此,才開始進行團結國家十講的活動。 總統針對第三講「憲政體制」,首先說明憲法的發展歷程。總統提到,1936年5月5日,國民政府頒布《中華民國憲法草案》,當時稱為「五五憲草」,是今日憲法的雛形,內容反映了三民主義、五權分立的思想,但因對日抗戰而延後施行。一直到1946年,國民政府再次召開會議,同年12月25日制憲國民大會三讀通過,並於1947年12月25日正式實施。 總統強調,不是有憲法就有民主的憲政體制。1946年頒布中華民國憲法,但是短短不到2年,1948年卻又頒布施行《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1949年國民政府來到臺灣,同年5月20日就實施戒嚴,開始為期38年的戒嚴時期,國家成為傷害人權的機器,這段時間也是臺灣白色恐怖的黑暗時期。所幸臺灣社會前仆後繼追求民主的決心,並沒有因為任何的困難而退縮。以1990年3月野百合學運為例,當時大學生站出來向李登輝前總統提出四大訴求,包括解散國民大會、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召開國是會議及訂定政經改革時間表。後來經過漫長歲月,許多人民走上街頭陳情抗議,犧牲自由或生命,終於促成七次修憲的成果,也逐步落實主權在民的目標。 總統接著分別提到7次修憲的內容。1991年進行第1次修憲的重點,包括解散萬年國會,改選第二屆中央民意代表以及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讓憲法能夠恢復正常。1992年第2次修憲的重點是落實地方自治,省長及北高市長民選;這是臺灣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省長民選。其次是確立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專門審理政黨違憲解散事項。1994年第3次修憲重點,是總統、副總統由人民直選產生;1996年第1次總統直選就是由李登輝先生高票當選總統。 總統說,1997年第4次修憲,建立臺灣雙首長制的憲政體制,包括第一、取消立法院閣揆同意權,由總統直接任命;第二、立法院得對閣揆提不信任案,總統亦可以被動解散立法院,重新改選國會;第三、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倘認為窒礙難行,得經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此次修憲將覆議門檻由三分之二降為二分之一,給予立法院相對較大的權力監督及制衡行政院。第四、立法院得彈劾總統、副總統;第五、保障司法獨立,司法院正副院長需同時為大法官,並不得連任。另外,司法是國家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為避免行政干預司法,司法院預算可以自行編列。第六,臺灣省虛級化,即為廢省。 總統接著說,1999年第5次進行修憲由國民大會發動,修正內容包括國大代表任期延長2年42天、以及國大代表改為300人並以比例代表方式選出、而非由人民直選等。當時社會認為國民大會自肥並不贊成此修憲,因此國民黨及民進黨皆連署提案請大法官解釋。最後依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該次修憲無效,並揭示關於憲法之重要本質不得修改,所謂重要本質包括:人民作主、定期改選的「民主共和國原則」、「國民主權原則」、「權力分立制衡原則」以及「保障人民權利原則」。同時強調「議會多數的界線」,並不是議會表決多數就可以決定各種事情。 總統也接著提到,2000年的第6次修憲,國民大會轉為任務型國大,重要職權皆移交給立法院,只有當立法院要修憲時,才選舉產生國民大會進行複決。但是2005年第7次修憲就廢除國民大會,這也是野百合學運中,學生訴求的第1項,回歸主權在民。同時也將立法委員席次由225席減為113席。由複數選區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任期由3年改為4年。另外,修憲案、領土變更案由立法院提案,公民複決;修憲案需要立法院四分之一委員提議,四分之三委員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通過才能成案並交由公民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才會通過。因此修憲若沒有跨黨派的支持,是相當困難的。一直到歷經7次的修憲,臺灣人民才成為修憲的主體,也建構起以臺灣為主體,人民做主的民主共同意識。 總統並引用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分別說明總統與五院職權。總統說,依據憲法第35、36、44條,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統率全國陸海空軍,為國家三軍統帥;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這就是院際調解權。 談到五院職權,總統指出,臺灣是五權憲法的體制,五院要相互尊重、相互制衡。憲法第53條明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行政事項通歸行政院負責。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指出,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總統表示,依據憲法規定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如總統要發布緊急命令也要經過立法院同意。且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另外,依據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亦即立法院得邀請總統來做國情報告,但不可以命令或限制總統到立法院報告情況;總統要去立法院報告也要經過立法院的同意。 總統接著談及司法院及考試院職權。總統說,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依據憲法第78條規定,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另外,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考試、任用、銓敘、考績、級俸、陞遷、保障、褒獎、撫卹、退休、養老等事項。亦即,立法院不可以介入考試院的職權,運用多數來決定公務人員的退撫制度等。 總統也提到,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亦即對公務機關違法事實,可以提出彈劾案、糾舉案。 總統指出,中華民國憲法特別賦予人民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的權利。國父孫中山先生在寫憲法時,特別提到這是直接民權、要彌補間接民權、代議制度之不足,且由人民選出來的代議士,無論是立法委員、議員,甚至是村里長,人民都能行使罷免權。 談及過去1年多來在野黨過半的立法院通過之重大爭議法案。總統提到,立法院於2024年5月28日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引起朝野對立與衝突,後來也被憲法法庭宣告為違憲,但立法院仍在去年12月20日、今年1月7日、1月21日,又分別通過包括《財政收支劃分法》、《憲法訴訟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修正案,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總報告,該等法案是否符合人民期待,可逐一檢視。總統首先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內容與大法官宣告違憲的真實情況作一說明。 總統引用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表示,立法院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侵犯了「總統」、「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之權力,也影響「人民」的權利,因此經憲法法庭判決違憲。並提到,自己過去曾任4屆立法委員,從未有立法院通過的法案被判違憲,而且侵犯到許多機關的憲法職權。 總統進一步說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要求「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亦即每年立法院集會,總統固定要去報告,報告內容有一定規範,並允許立法委員對總統進行質詢,且總統不得拒絕,憲法法庭判決結果則是總統沒有定期到立法院國情報告的憲法義務。而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時,無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之權,亦無就其國情報告內容,對總統為詢問、要求總統答復,或要求總統聽取其建言之權。 針對影響「行政院」部分,總統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強調要建立「反質詢、藐視國會」罪。憲法法庭判決指出,答復立法委員之質詢,或提問以釐清質詢問題等情形,即便言語表達方式有禮儀上之爭議,性質上仍屬立法委員質詢之答復,不構成反質詢。另外,關於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部分,均逾越立法委員憲法質詢權與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同樣被宣告為違憲。 總統提到,對於官員陳述不實,要受《刑法》第141之1條的課責,司法院也認為立法院無此權力,行政官員到立法院備詢自然要負法律責任,也要對社會負政治責任,無需立法院另定《刑法》課予罪責。另外,立法院要求包括行政院、考試院、監察院等人事同意權,被提名人要具結、裁處罰鍰的權力,也被大法官宣告違憲。立法院自我授權得以決議,就被提名人於人事審查程序中之特定行為裁處罰鍰,僅就此而言,本項規定已逾越立法院人事同意權之權限。 談及影響「監察院」部分,總統表示,立法院雖為國家最高民意機關,沒有凌駕其他憲法機關而行使其職權之地位。有關「調查權之行使」,立法院調查權的行使要跟議決法律案、預算案等憲法職權所特定議案有重大關聯,且有調查之必要,但監察院可以針對其他事項。因此,《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關於調查權之行使部分也被司法院判決為違憲。 再談及影響「人民」部分,總統則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聽證會之舉行」須經主席同意才得由律師協助以及命令人民出席聽證會等相關規定被判違憲,這些都是過度之限制,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的要求。人民基於憲法所保障之一般行為自由、不表意自由等基本權,本即具有得不出席聽證會或拒絕於聽證會表達意見與提供證言之正當理由。例如,台積電到美國投資,如果大法官沒有宣告該法案違憲,立法院可以要求到立法院說明,將對人民權利造成影響。 總統指出,覆議是行政院的權利及責任,若立法院通過的法案窒礙難行、違憲,不提覆議反而是失責。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行政院覆議主張,修法會讓財政弱勢地區更難取得資源,擴大城鄉差距、違背立法初衷;而《憲法訴訟法》修正,行政院覆議主張,新法的大法官人數規範,將使憲法法庭無法開會,等同癱瘓大法官、司法院,以及人民憲法權利,因自2022年到2023年底,憲法法庭有99.1%的釋憲案件,是由「人民」聲請救濟。 總統進一步指出,至《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新增「罷免連署需檢附身分證影本」的相關條文,另外針對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行政院覆議主張,此為變相提高門檻,限縮民意監督、削弱憲法保障的民主參與,為本屆立委設下「防罷免」條款,應從下屆會期開始。另針對《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此屬考試院權利,未經討論將影響現職及退休人員權益。 總統也提到,有關「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總報告,歲入歲出數字兜不攏,且通案統刪不低於939億7500萬元,行政院尚需自行調整刪減數高達新臺幣636億餘元。行政院覆議主張,今年已被刪除很多經費,無能力再自行調整,又審查程序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且三讀後未提出歲出加總最終數字。 總統表示,根據憲法第44條賦予的院際協調權責,今年2月10日邀請五院會商。立法院韓國瑜院長曾提出以追加減預算解決朝野衝突,但很可惜後來在野黨不同意。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勞拉·珍·亞當斯(Laura Jane Addams)名言:「醫治民主之弊,唯有更民主。」(The cure for the ills of Democracy is more Democracy)民主的紛爭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其一是透過憲法法庭的判決,讓各院知道各自權限,並相互尊重、制衡,進一步鞏固憲政體制;其二則是公民直接民權,深化民主,一起匯聚更大的力量,守護民主臺灣,守護下一個世代的未來。 總統認為,臺灣社會潛藏著一股非常珍貴的公民力量,在國家危急、有需要時就會出現。像是1990年野百合學運,推動臺灣民主發展;2008年野草莓運動,抗議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訪臺;2014年太陽花學運,反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定》、要求民主程序;2024年青鳥行動、2025年大罷免行動,為了回復國會秩序、阻止共產黨併吞、守護國家。這些參與的民眾是自動自發,沒有政黨能夠主導及阻止,公民為了國家安危站出來,且根據憲法賦予的權力—直接民權,這是深化臺灣民主、守護國家的運動,同時也會決定未來國家發展的方向。 談及臺灣當前的外在威脅,總統指出,共軍機艦持續擾臺,除了文攻武嚇,還包含五大國安威脅,第一,對國家主權的威脅。中國錯用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文,在國際社會宣傳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第二,對國軍滲透及間諜活動之威脅。除了現役軍人,還有退役軍人,包括最近被起訴的復康聯盟黨、台灣軍政府等,都是退役軍士官組成武裝組織。第三,混淆國人國家認同之威脅。總統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中華民國的祖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擁有臺灣。中華民國已經10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才70多年,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能是中華民國的祖國,我們一定要認清。第四,藉兩岸交流對臺灣社會統戰滲透之威脅。臺灣社會是善良的社會,中國發生天災地變,臺灣人民都會捐款,臺灣很樂意與中國好好相處,但是中國卻利用臺灣的善意、交流的機會,進行統戰滲透。 總統接著說,第五,藉「融合發展」吸引臺商、臺青之威脅。中國現今有一些經濟問題,不應刻意塑造可以幫助臺灣的年輕人、企業家發展。也希望大家能夠了解臺灣這幾年來總體經濟不錯,政府積極努力與業界共同合作,解決各種問題,讓臺灣的企業可以在臺灣立足、布局全球、行銷全世界。七大工業國集團(G 7 )領袖發表公報指出,臺海和平穩定對國際安全及繁榮不可或缺,也強調,反對任何單方面透過武力或脅迫,改變現狀的企圖。也就是說,中國的問題不是單純臺灣的問題,現在已是國際社會關注的問題, 總統表示,為了捍衛臺灣、守護民主、保護人民,維護經濟發展的成果,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定位中國為境外敵對勢力,並提出17項因應策略,希望國人團結合作。身為總統,也是憲法的守護者,有責任維護憲法的五權分立,確保國家制度的完善。期盼在憲法法庭的正常運作,以及社會大眾的高度參與之下,讓國家的憲政體制得以回歸正軌,相互尊重、團結一致,持續守護臺灣。 包括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國際獅子會300B6區總監張以聖、秘書長莊勝強等亦出席是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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