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14年10月01日
			號次:第781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9月25日
 
任命吳佳珊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俊榮、陳思瑄、蘇仕勳、李品億、楊佩綸、李維祥、陳曜辰、林琦雯、馮浩、黃顗蓁、林欣宜、詹威儀、王若芳、林威丞、蔡佩倚、楊智斌、陳欣如、何慧貞、郭冠佑、林韋翰、陳逸、康義鑫、鄭仁傑、邱玠澂、謝柏漢、古芝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于婷、陳品嘉、王志瀚、陳皇聿、高行遠、何晉儒、蔡承哲、劉得笙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勻廷、趙子堅、鄭凱文、陳振瑋、陳仁康、潘瑞瑜、鄭仁傑、黃科智、黃筱婷、李俊毅、謝博堯、江尼沃克、李勁翰、陳彥旭、蘇逸哲、鄭天浩、魏楷峰、陳建宏、陳宇峻、吳佳嬴、李其益、沈哲宇、黃柏霖、蘇建忠、陳慶林、陳文生、張志煌、劉佩怡、吳恩碩、郭育軒、林義傑、夏宜敏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邱稚亘、許宏光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晉嘉、陳衍如、曾柏勛、陳林鳳、賴妍芳、莊毓雯、劉宏恭、范馨玉、丘原銘、鄭儀君、陳英宜、顏得祐、吳宓耕、陳亭霈、郭伯展、黃瑜馨、林昱昕、賴麗芬、曾尉華、黃佳雯、湯淇安、曾克強、周正旻、羅振洋、吳佩玲、何美芳、汪俐、林益民、蔡佩玲、張清輝、高子晏、張一平、楊京翰、楊詠傑、黃立茹、周震緯、黃右翔、李胤融、陳奕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蓁、彭序棋、謝睿哲、黃千和、陳加妤、廖東科、陳德睿、康珉瑄、臧梓旭、曹善婷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繼正、莊豐崑、陳信宏、沈宗亮、許硯翔、林韋宏、蘇柏憲、吳冠霆、劉容廷、王淳柏、黃俊皓、蔡哲倫、莊子瑩、朱柏翰、吳偉誠、曾家彬、蕭辰鈞、吳明旭、沈怡欣、陳俊瑋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王秀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麗娟、張意雯、孔良桃、林蘋虹、藍婉珊、婁廣珂、吳俊杰、林新峯、陳惠真、陳信文、蕭康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佳欣、謝佩蓉、陳宜君、謝松逸、蘇柏樺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綾慧、吳翊甄、鍾霈蕎、彭美慈、陳厚任、張正旻、沈子瑋、王勝平、謝仲唐、蘇正鈞、江汶靜、蘇柏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杰寯、蘇盈潔、康丞德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妤萱、汪璇玉、蕭璧馨、陳俊廷、黃馨瑩、黃健豪、黃耀賢、謝智宇、陳雪茹、李逢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霈文、黃亭瑋、陳正智、姜惠瓔、陳典川、邱秀春、龔大瑋、簡湘玲、陳美玲、洪銘揚、黃麗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甘宜欣、吳昕霈、李孟真、蔡芊芊、黃靖泰、黃俊翰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品嫺、游鎮宇、許亦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冠頡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恒文、黃寶蓉、林鈺書、張書銘、陳彥徹、葉立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建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昌翰、尹凱音、陳侑芯、張雅茹、邱以翔、傅原挺、夏欣慧、黃美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常溥芸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俊南、蕭源廷、陳銘男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佩汶、鄭惠心、陳沛珊、張博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柏涵、袁睿駿、王恩賜、幸婉如、廖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薛鈺騰、賴宜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倩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郁雯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士緯、謝明嬛、蘇昱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駿恩、温祖平、鄭李小娟、劉盈榛、宋文琪、倪志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厚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銓汶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武陵、吳銘宜、葉桐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柔萱、劉峻佑、曾淑婷、王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蔣郁緯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孟娟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育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靖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庭儀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伊佩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洪自強、吳恬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孝傑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