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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1556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14年02月19日 號次:第777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2月7日
 

任命呂銑燦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力行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立安、王琬宜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文彬、賴祐成、林秀慧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澤心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雅閔、蔡育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耀仁、張宸、黃瑄惠、胡仁瀚、楊光傑、郭志堅、黃仲郁、曾文達、林健男、陳文田、藍士傑、林建佑、謝翔宇、曾雯鈺、吳宗霖、陳佩瑜、余姍霏、許旆璟、李幼寅、馮楷齡、楊宗翰、劉于甄、康凌華、黃照惠、周芷瑩、黃建維、鄭仁杰、高婉苓、陳威廷、徐欣儀、徐千爗、冉彩芳、黃孟鈺、阮采韻、黃禹達、林昱成、林鈺彬、鄒明翰、陳瑀、呂亞馨、蘇正宇、臧珮如、羅竹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學芬、劉宥均、林秋華、辜彥綾、廖怡禎、杜曼筠、葉雅玲、林佳穎、何弘冠、陳品任、黃國富、李佳玲、林廷祐、卓香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瑜欣、楊惠如、趙咏薇、黃宣諭、劉芳瑜、劉雅玲、黃嬿蓉、江思瑩、林惠如、陳志遠、林竺欣、陳柏達、馮啟堯、郭昱鼎、黃宏偉、詹明怡、李珮瑄、林淑惠、江詠樂、邱子瑋、蔡明樺、黃家儀、顏志豪、朱嬿蓉、張向安、王士銘、簡妤庭、簡崇文、王冠蘋、林欣慧、邱璟鯉、賴錦雲、林千筑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劉麗雲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吳炳玟、楊曜隆、許靜芳、蕭宏瑛、王浩宇、王鈺婷、黃怡臻、龐丞喻、劉金蕙、潘姿年、賴貴容、謝惠如、王慈賢、洪艷如、曾虹棋、邱櫟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寶卿、蕭依倫、劉藺媛、廖家慧、洪嘉慧、楊雅華、黃千芸、楊馥華、張詠雅、賴環敬、李思儀、邱雅琳、蔡思亮、黃麗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鈺雯、王俞涵、楊淑齡、沈怡君、李掬真、李珮綸、許叔仁、林美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虹伶、陳晏如、黃思嘉、洪啓堯、黃琳涵、蘇盈潔、歐嘉鵑、蘇品如、施慧汶、蔣佩穎、李宛螢、吳新美、王志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冠旭、簡聿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慧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令翔、黃暐婷、陳麗娟、王珮諭、陳思葦、柯見力、劉家宏、廖惠禎、黃意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媺婷、時愛明、李英莉、林立文、胡建齊、林佾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益寶、張舒涵、黃若蓁、郭原隆、楊鈞翔、萬柏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雅慧、江佳玲、黃珮玲、戴均育、蔡高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伶、謝孟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雅芳、林郁昭、李崇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怡均、曹家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陸怡秀、黃政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浩、許曜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菁丰、王詠涵、彭稚珊、張維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孟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彥綸、葉杰宸、黃駿雄、李宗儒、廖育陞、賴秉裕、黃保勳、鍾旻辰、張睿倫、曾詠緹、蔡雅馨、江子薇、鄭梓涵、陳韋伶、葉芳吟、辛宛容、卓薰晨、孟令淵、陳浚騰、劉庚祁、孫詠惟、李昀宸、楊凱閔、蔡忠賢、陳信嘉、林永森、楊筑翔、吳冠諺、黃奕銘、黃銘聖、魏煥禮、劉庚帆、陳冠錡、賴宥任、張孟廷、任信融、陳柏焜、甘子棠、劉彥宏、彭仕暐、高唯哲、劉習駿、黃信豪、林祐民、林尚達、胡政州、古又瑄、蔡坤城、劉志洋、林宗緯、侯仁偉、陳家慶、劉小陽、楊忠憲、蔡孟銓、盧奕傑、鐘烱瑋、戴秉璿、張裕昇、陳彥儒、張佩婷、鄭衣恩、劉景欣、楊蕙菱、江志剛、郭育澤、宋起鵬、劉允齊、張育誠、黃聖傑、陳俊文、洪祥祐、王丞佑、林仕鷹、徐志豪、葉承泓、盧仕鈞、傅子軒、賴政佑、吳庭賢、李俊毅、葉重全、任冠維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月燕、周胤成、黃玉芳、李家寧、郭柏均、范姜柏儒、林美榕、翁玉芬、陳宣妤、謝睿宸、賴司力、趙承恩、陳亞宏、黃柏蓒、黃嬿樺、李詩瑀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淨雯、李雅惠、王彥博、蕭伊倩、吳清英、連駿、陳泓正、張淑涵、杜璦君、吳湘涵、陳瑩臻、芮景行、黃立茹、劉庭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侯佳君、黃新方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嘉文、蕭亦宸、陳彥箏、劉禹德、蘇思華、王詩婷、梁毓純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家慈、蔡宗霖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炤樹、蔡嘉緯、劉基生、陳怡安、施志謙、張尹禎、林非然、張熒紋、徐捷、曾綉涵、王辰云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姜廉勛、鍾博媛、洪楷焮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健利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紫笙、黃顗竹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恭誌、鄭侯仁、鄭雅云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信輝、戴家欣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承運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昱成、洪嘉欣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珮甄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方瑀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聖文為委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2月7日
 

任命李彬正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吳兆遠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詹益權、鄭文豪、林修緯、李俊霖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郭崇信、盧倬晨、陳幸慧、張嘉峰、江幸樺、王子誠、許育誠、林旻郁、陳建元、林家澔、邱鴻恩、何永志、陳信銑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2月8日
 

任命呂理翔、吳明孝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

任期自中華民國114年2月16日至117年2月15日止。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2月8日
 

任命林信任為駐印尼公使。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外交部部長 林佳龍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2月10日
 

特派鍾經樊、林勝堯、鄭桂蕙、陳聖賢為中央銀行第27屆監事會監事。

任期自中華民國114年2月25日至117年2月24日止。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2月11日
 

任命李順彬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依民、沈惠如、賴炯明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炯曉、郭麗秋、沈恆光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若妤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耿勳、鍾孟佳、林昭宏、邱宜賢、林緣珠、陳均龍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瑞錫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龍浩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勝民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清彥為簡任關務人員。

任命李宇薇、陳韋均、楊昀昇、曾韋樺、郭家嘉、張曉佳、簡盈宥、劉威慶、黃暐翔、趙宗茂、張碩庭、林姿君、張育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孟昕、楊証楷、陳力豪、王映丹、黃春益、陳美至、黃薇家、陳曼君、陳應心、方崇仁、張玉婷、黃意芬、蘇宏泰、謝凱森、簡添福、蔡佳俞、方曉慧、朱敏華、林廷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卉珍、陶曉倩、林芃佳、楊書茵、徐妘禎、盧業昇、蔡欣芸、陳俊達、周榆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越秋、李明昀、陳建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瀚文、鄭合均、孫妙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春梅、蕭永慶、呂紹葳、黃詩錡、張敏榆、張家豪、簡良芬、余冠霖、何姵萱、王正驊、施富邦、簡羿萱、陳苓祐、費郁宸、李繼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國興、黃霈馨、劉育秀、徐晨圃、林育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杰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裔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子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偉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昱涵、丁宏勝、黃仁杰、林玉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俊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袁正杰、戴嘉宏、陳憶萱、薛月秋、劉淑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秉錡、程燦富、徐偉瑄、黃子容、林青泉、李坤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怡蓁、陳品潔、陳盈淳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廖沛晴、龔琪惠、林建利、王良軒、黃三益、林治宇、陳奕棚、吳韋鋒、李尚恩、王群智、王靖絜、張汝雅、王永琪、曾毓茹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儒、謝銘宏、謝禎育、賴健本、張和凱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覃筱雯、范正翰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漢文、黃湘茵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宇晴、吳宛庭、黃冠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冠妘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志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敏華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庭毓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于涵、賴世偉、鐘珮慈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韻茹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益興、林建佑、楊紹紘為委任關務人員。

任命郭孟豪、趙俊凱、洪若軒、凃登議、闕壯庭、王明煌、林安晴、蘇稟洋、林郁雯、王敬淳、江宛儒、張楷民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建慶、簡志宇、陳怡珊、范馨元、茆怡文、陳芷萱、李蕙伶、張敏玲、申惟中、洪韻婷、張瑾雯為法官。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4年2月11日
 

任命黃明昭為警監特階警察官,李西河為警監一階警察官,林信雄為警監二階警察官,陳錦文、陳世煌、劉炯炫、張則誠、林宏昇為警監三階警察官,顏榮泰、蘇有義、李宏倫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謝慶欽為警監一階警察官,曾俊瑜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曾士軒、洪彥哲、蔡蟬亘、陳冠宏、余宗勳、郭葦屏、陳祥瑋、施映伶、邱左傳、黃偉森、尤明彥、石家偉、郭秉鉞、魏宏儒、葉豈源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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