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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113年10月30日 號次:第774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2日

華總二榮字第11300095680號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端嚴剛棱,清介逸群。少歲卒業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系,復承襲忠節庭訓,蓄志綏靖社稷,爰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三等考試,繼獲中央警察大學公共安全研究所碩士學位,悉心治安保防論究,深化犯罪遏制實務,礱磨淬礪,孜孜不倦。歷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督察組巡官、交通警察大隊分隊長暨淡水分局三芝分駐所、竹圍派出所、土城分局土城派出所所長等職,妥執陳抗排除重任,整飭社會綱紀秩序;戮力追逮詐騙車手,偵緝搜檢毒品案件,殫思極慮,恪敏通達;慎防杜漸,旰食宵衣。詎意民國一一三年九月三十日,擔荷警勤巡邏要責,盤查違停可疑車輛,倏瞬瞥睹匿藏毒品,直斥犯嫌下車受檢,突遇惡意高速拖行,猶盡瘁保家護民本分,終遭衝撞護欄墜地,迺因公殉職。嗣獲追頒三等楷模獎章殊榮,丹心赤忱,勇悍果敢;蹈義履仁,軌範足欽。應予明令褒揚,用昭勤藎,而表遺徽。
 

總   統 賴清德
行政院院長 卓榮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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