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
華總一經字第11200053951號
茲增訂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七及第一百二十五條之八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陳建仁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黃天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