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3日
發文字號:華總人二字第11110067950號
訂定「總統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員辦公時數規則」及「總統府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附「總統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員辦公時數規則」[pdf]及「總統府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pdf]
秘書長 李大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