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學術字第1110045956號
修正「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資料及檢體使用收費標準」第三條、第四條附表一及第五條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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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長 廖俊智請假 副院長 周美吟代行